借贷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借贷活动中,借贷双方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以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如贷款人为债权安全,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则贷款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深圳房产纠纷律师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希望能有所帮助。
借款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贷款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3条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
(一)犯罪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从签订之日起,即无法律效力,任何人均可主张其无效。本无效合同自订立之日起无效,具追溯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在销售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承担下列责任:
(1)卖方退还房屋价款,买方将房屋返还给买方,涉及到房屋因买方装修增值部分出卖的,可适当予以补偿。
(2)过错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负相应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出现开发商恶意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支付购房款双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
(4)若双方恶意勾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应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归还第三人。
(5)违反法律规定的罪行,将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深圳房产纠纷律师:从以上分析可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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