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两届会议在全国范围内结束。对于普通人来说,每年举行一次的两会发出的每一个信号都会影响我们未来的生活。召开两会的意义,是收集和整理两会代表从人民群众中获得的信息和要求,传达给党中央,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关于拆迁,今年两会有什么新鲜事?深圳专业拆迁律师和广大拆迁户一样关心。
拆迁问题新动向: 2018年到2020年三年时间里,将再改造社会各类企业棚户区1500万套
棚户区改造计划意味着大面积的现有住房将被拆除,在未来三年内,将改变数亿人的生活。如何使人们从棚户区改造中受益,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考虑的问题。国家的初衷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但是,为了加快一些地方的拆迁改造进程,确实存在着损害拆迁户利益的情况,如何维护他们自身的权益,是我们拆迁户自身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为提高拆迁效率,建议出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法律
针对房屋拆迁中存在的困难,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研究制定国有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法,明确法院和政府的行为规范,提高房屋拆迁效率。
2011年前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相关配套条例陆续出台,但现行的拆迁安置工作法律规范不够明确,需要更高层次的法律规范,拆迁工作流程更加复杂、费时、难以操作。因此,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率先研究制定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对法院和政府的行为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目前发展阶段,在我国农业农村进行房屋拆迁工作领域,确实我们没有任何一部中国统一的法律去规范,都是散见于各个国家规定,造成“无法可依”“有法乱依”的双重乱象。对于拆迁户来讲,没有一个统一的拆迁补偿技术标准、安置标准,很多不同地方政府存在一些空白地带,造成拆迁户的恐慌感,更严重的,甚至可能造成经济社会主义秩序的紊乱。因此,尽快出台国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法这个提议可以这样说是一种代表了广大拆迁户以及拆迁律师的心声。
二、拆迁问题很难解决
为什么拆房子这么难?大部分原因是很少有项目可以提供住房,而且大多数项目只能提供住房。至于施工前的房屋,能够按时完工的房屋并不多。通常,这是因为前一个项目还没有解决,他们面临着后一个项目的实施。拆迁户看不到拆迁的希望,造成不信任和不理解,不支持,导致恶性循环的窘迫。此外,由于廉租房、公共住房、拆迁安置房等建设严重滞后,大多数拆迁户买不起好房,合适房买不起,拆迁安置房等不及,也增加了拆迁安置的难度。
CPPCC委员建议,县区政府作为征收人,应在法律框架下建立健全一整套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征收资金和安置房双落实,实现先安置后安置的目标。建议强制要求项目单位及时足额拿到安置资金,并提供现有房屋用于安置拆迁户,使群众搬迁安置同步完成。一方面可以降低支付过渡成本,为项目单位节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可以彻底打消群众的顾虑,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之所以拆迁工作进程发展难以管理进行,绝大部分拆迁户所担忧的是如何通过安置的问题,毕竟对于我们中国百姓对房屋建筑有着一个特殊的情结,随着我国房价的飙升,相当重要一部分人好不容易攒钱、借钱、贷款公司买了房却要被拆,背井离乡,过着不稳定的生活,谁也不愿下这个赌注。部分国家地区拆迁时,承诺3年内安置,但拆迁户在外过渡6、7年后,拟定的安置点无法满足开工项目建设,造成影响二次安置,遗留的问题研究较多,也造成人民群众大面积上访等问题。因此企业如果学生能够有效实现先安置后拆迁,将解决社会现阶段存在很大一部分的拆迁症结。
回顾刚刚结束的两会,关于拆迁的信息并不多。但无论是国务院还是两会代表透露出来的声音,对拆迁户来说都是有利的、积极的信号。虽然拆迁律师不是两会代表,不能直接参与会议讨论,但作为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仍在积极起草立法建议、地方执法建议等。希望我们能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给那些盲目的拆迁户一些希望和信心,用专业和责任去改写这个社会依然存在的违法行政。
深圳专业拆迁律师认为,我们应该认识到,“两会”虽然是国家一年发展的总结和规划会议,但只有“两会”的关注,并不能阻止和遏制这种日益严重的非法强制搬迁癌症,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普通人和每一个法人,都应该积极利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不应该总是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纪委、检查组甚至刚刚结束的两会上,要知道自己的权利,还是要靠自己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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