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拆迁征收工作也在各地普遍的进行。那对于征地拆迁工作的推进,广大拆迁户都有诸多疑问,特别是被征地的农民,那今天,深圳律师咨询网就被征地农民朋友的几个代表性的问题给出专业解答。
一、被征地农民问:一平补偿多少钱?
律师答:国家规定了征地拆迁补偿的原则: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保障长期生计。
关于究竟需要支付多少,因为我们的国家太大了,不可能设定和适用一个统一的数额。被征用土地的综合地价作为被征用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应当考虑土地类型、产值、土地位置、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二、被征地农民问:征地补偿款是多少?
律师解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制定。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分别支付给被征地村社,绿化苗木补偿费支付给土地承包商,补偿费支付给地面附着物的所有者。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制定程序如下:集体土地征收,由市、县级国土空间资源管理部门拟定解决方案,并组织系统公告、征询意见、听证、修改,确定我们最终实现方案分析之后报市、县级政府批准,市、县级政府批准后由当地国土资源相关部门以及组织实施。有关市、县人民对于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教育部门需要根据我国批准的征收土地改革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三、被征地农民问:我们自己这里进行补偿800块一平,这个企业合理吗?
律师答:判断征地拆迁补偿制度是否可以合理,主要以现在以下两点作为衡量。
1、农村征收补偿,是宅基地区位价与房屋重置成新价结合进行经济补偿,其中房屋新建价值需要我们经过程序测量评估方法确定。
2. 根据其实际情况,如是否用于经营、是否申请营业执照等。 在测量和评价过程中,应综合分析装饰及其他附着物、构筑物的评价值。
四、被征地农民问:我的房子装修得很好,施工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力气,不能不拆掉吗?
律师回答:拆迁从法律上讲是征地行为,需要国家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实施土地征用并给予补偿。 由于土地征收涉及许多与地块有关的权利的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因此必须严格限制征收的适用,不得滥用。
征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建议的通知、调查、出版四个计划书→市、县级政府将征地材料报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市、县级政府将批准征地文件编号、时间、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计划公告→实施。
五、被征地农民问:村里什么都没公告,就让我们教师签字认领房子,我们可以根据选择货币补偿吗?
律师答:集体企业土地征收时必须见到两个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公告。上述两公告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必须不断进行的公告。此外,拆迁户有权可以选择经济补偿方式,货币资金补偿还是产权调换,征收方应当发展提供服务两种不同方式,不能仅仅只是单方面决定只给房子或者不给房子。
六、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拆迁办公室说的那样吗?
律师答:拆迁户在信息获取方面处于一个明显的弱势地位,也会面临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与举证的困难处境。所以我们提起环境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会影响导致企业双方进行诉讼主体地位不对等,被征收农民表述不准确、诉讼请求表达不明确、起诉工作时间不恰当、证据材料不完整等问题。为了使双方之间处于一种平等诉讼地位,使权利能力得以实现充分行使,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更好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以上,是深圳律师咨询网对被征地农民问题的专业解答。在这里,深圳律师咨询网提醒大家: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个繁杂的过程,在遇到拆迁补偿等相关问题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靠专业的律师团队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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