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严格土地管理改革的决定第19条,严禁离开闲置土地。深圳专业拆迁律师了解到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办法批准后,两年内未实施具体的土地征用或者土地使用办法的,该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外,《湖南省土地征用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
农用地转用或征地经依法进行批准后,市州、县市人民对于政府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批准通过文件系统自动控制失效。上述数据文件均规定征地审批制度文件的有效期为两年,满两年未实施征地的,批准相关文件可以自动失效。”
二、征地的特征
土地征收是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深圳专业拆迁律师讲土地征用具有以下特点:
(1)土地征用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属权力。
(2)必须依法经批准;
(3)补偿。 应向被征地的土地所有者支付补偿金,造成剩余劳动力必须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我们国家,不再发展属于中国农民进行集体。
(6)土地征用必须向公众公开,并接受社会的公众监督。
三、征地的审批
土地征用实行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两种审批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46条 征用下列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
(1)永久发展基本实现农田;
(2)除永久基本农田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3)其他超过70公顷的土地。
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征用,由省、自治地方、直辖市政府批准。
以上是深圳专业拆迁律师对国家征收土地的知识解答,如有更多问题想要了解可以来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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