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地方政府经常采用所谓的“依法行政”手段强制拆迁。深圳拆迁官司律师告诉大家,由于拆迁安置户不能"坐立不安"、"放走",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我们应该主动进攻,实现"好侵略者,敌人不知道他所守护的国家,主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这次我们要谈谈“好防守,敌人不知道自己进攻”的状态,如何做好防守。
一、面对征用方的进攻,“看招”要做好防守
很多问题时候进行征收方为了能够加快建设拆迁工作进度,会不讲理地把无证房屋一刀切的全部认定为违章建筑,而且堂而皇之地告知拆迁户法律制度就是我们这么一个规定的。作为拆迁户的老百姓,相比征收方在法律政策法规的认知上是弱势学生群体,有时他们就会中了中国这种圈套,只能听之任之。
关于这个问题,深圳拆迁官司律师在上一篇文章中就违法建筑与拆迁的关系,你可以阅读之前发表的相关文章,在此公开说明,不再赘述。但应强调的是,违法建设的认定与拆迁安置是两回事,不应允许征地方在所谓“依法行政”的幌子下蒙混过关。
二、不要害怕非法拆迁
人们普遍认为,非法强制拆迁是非法的,只要是非法强制拆迁就是非法的。在这里拆迁律师告诉我们,一切都不是那么绝对,违法强拆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也是合法的。为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正如我们从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所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严格的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政府作出征用房屋决定的,不得自行进行非法强拆,也不得委托或者授权单位或者个人进行非法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只能在法院依法规定执行的前提下进行。
在此,拆迁律师还要告诉所有拆迁户,那就是不要等到收到法院关于违法拆迁的裁定书才启动法律程序,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虽然此时可以适用再审程序,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强拆行为不会停止。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在法律上还是有被拆的风险的。
三、政策就是政策,法律就是法律
征收方制定拆迁政策是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行使职权,方便管理。但政策不等于法律,更不等于违法。法律的制定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中国是法治国家,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在土地和房屋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法行政,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蛮干是违法的。所以拆迁律师告诉拆迁户,当地政府制定的红头文件或者管理办法不能超过法律设定的红线,一切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你永远不应该被征用方的政策所束缚。
在拆迁工作实践中,肯定学生还会有很多都是稀奇古怪的情况以及发生,但万变不离其宗,法律政策法规是唯一的标准,不管征收方怎样进行变换花样,用法律对于这个思想武器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保障问题我们企业自身的权益。当然,想做到“如臂指使“、”攻防一体”的程度,建议您还是要委托深圳拆迁官司律师来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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