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为了达到低成本征收的目的,拆迁方可以说有很多招数,其中之一就是以违章建筑的名义强拆无证房屋。在中国,有很多房子没有证书。对于这种无证房屋,法律明确规定,无证房屋必须经过调查确认后,才能进行处理。不管你的房子是不是真的违法,拆迁方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拆迁,也就是说,在没有履行合法的拆迁程序之前,不能进行强制拆迁。深圳律师就来讲讲有关的情况。
陈某的房屋坐落于某镇某村。因建设发展需要,被告将陈某房屋及土地问题列入征拆范围。但被告在没有进行发布拆迁公告、实施过程中拆迁安置、征求被拆迁人意见、举行听证的情况下,于2017年5月25日将原告房屋强制拆除。
陈某认为企业强制拆除行为我们无论在程序和实体上均严重影响违法,侵犯了学生自己的合法财产安全权益。请求中国广州作为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代理实现自己的案件,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行政确认被告实施国家强制拆除他们自己设计房屋的行为具有违法。
拆迁律师了解到,2017年5月5日,被告发布了一份通知,其中写道:“车恩村一所房屋未经许可在村内建房。涉嫌违反我国有关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为此,我们建议你在2017年5月9日或之前自行迁出及拆卸你的处所。
也是因为被告在庭审中辩称,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清除。2017年5月5日,被告政府向户主发出限期腾退通知书。原告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自行腾退并拆除房屋,被告组织人员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不妥。
针对被告的辩称拆迁律师则认为:违法建筑企业依法管理应当及时予以强制拆除,但城乡发展规划教育主管部门、其他国家有关技术部门、乡(镇)人民对于政府的工作研究人员在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应当全面依法、规范、公正、文明行使职权,维护当事人通过合法权益。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督促当事人先行履行义务。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需要强制拆除的,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就本案而言,被告于二○一七年五月五日发出通知书,要求业主在二○一七年五月九日前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及自行清拆地上建筑物,但如果业主未能在限期内清拆建筑物,则被告未能敦促业主遵守上述规定、聆听当事人的陈述及诉状,以及在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直接进行清拆建筑物的行为。
最后,法院听取了拆迁律师的观点,确认被告仓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25日对原告房屋的拆迁行为违法。
在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农村违章建筑的治理已经提上日程。然而,由于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双重推动,在治理农村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乏地方政府单一粗暴的行为,以拆代拆的现象屡见不鲜。一方面,它严重损害了农民的财产权利甚至生存权,造成了对法律的暴力和极端反抗,极大地威胁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另一方面也违背了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原则,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石某告诉拆迁律师,因邢台市某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正在对其所在村及周边地块进行房屋征收,被告将其房屋列为征收拆迁范围。由于原告至今未看到征收拆迁的相关法律手续,原告与相关部门未达成补偿协议。在此情况下,为加快征收进程,本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违反法律明文规定,以违章建筑为名,被告于2018年6月12日向原告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原告房屋为违章建筑,责令原告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强制拆除,企图以拆代拆。
石某很生气,找了拆迁律师委托他办理此案。原告认为,被告没有作出上述限期拆除的依据,且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由于原告非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期限已过,故原告依法不能自始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依法收回;因原告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告对涉案房屋不具有合法产权,本案涉案房屋为违法建筑。
在该房屋建造时,原告必须根据《人民中华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建筑规划许可证。因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2条第2款,在本案中,原告未依法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进行有关房屋建设属于违法建设行为。
本案涉案房屋违反城乡发展规划的事实始终存在,应当认定其行为有继续学习状态,应对违法犯罪行为方式进行管理处罚。
深圳律师辩称,原告施某在2001年参与建筑案时申请了村镇建筑许可证,后来又申请了集体建筑土地使用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许可证,建筑房屋行为不属于无证建筑。根据当时生效的《人民中华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被告认定该房屋为非法建筑,这显然是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的结论。最终,法院听取了拆迁律师的部分陈述。判决如下:撤销被告于2018年6月12日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
能否以婚房为由主张征收补偿利益 | 不属于中国公民能否享有福利性公 |
户籍迁入姑妈公婆家拆迁时能要求 | 违法拆迁行为会涉嫌哪些刑事犯罪 |
深圳律师来讲讲违法强拆致使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