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30日,被告人胡某为非法获取利益,租用国内外服务器,自行制作出租的“土行孙”,“四十二”翻墙软件,为境内2000多名网络用户非法提供境外上网服务。2016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两次约谈被告人胡某,要求其停止联网服务。10月20日,上海浦东公安分局对被告人胡某使用上海丝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国际互联网上擅自建立其他通道,下达停止联网、警告、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445.06元。2016-2016年12月30日,被告人胡某拒不改正,继续出租“土行孙”翻墙软件,违法所得236,167元。经验证,《土行孙》翻墙软件是一种利用gotunnel程序实现的代理功能,适合本地计算机通过境外代理服务器访问国外网站。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胡某非法提供国际联网代理服务,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对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主管部门责令采取纠正措施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这种行为已构成拒绝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本案件中,胡某利用翻墙软件通过私人代理的方式非法获取利益,在正式刑事立案前,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已对其擅自建立其他通道进行国际联网,并已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受处罚后,胡某并没有采取纠正措施停止非法上网,而是选择继续出租“土行孙”翻墙软件违法获利,最终被判处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使用翻墙软件非法建立网络,仅仅是网管工作管理上的一个缩影,如提供IIS、底层数据库接口程序、ftp等功能服务的同时也有可能存在被黑客入侵导致系统被非法操纵或挂上不良信息,此时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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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刑事律师分析
关联法条
在我国刑法第286条中,拒绝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提供人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措施拒不改正。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发生前款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条梳理
该法明确规定:不管是由于疏忽还是故意不作为,该法都不惩罚罪犯的第一次过失;而将其定罪,应当符合由监管部门责令采取纠正措施、拒绝改正的前提,否则,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在单位内处理,不构成犯罪。当然,在此暂时不会讨论是否构成渎职罪问题,如果涉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将与此种犯罪一起,根据严重惩罚的规定定罪。 深圳龙岗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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