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泉州,75岁的老人去邻居家摘芒果,邻居借给他竹竿。老人摘芒果时,爬树意外摔死。家人认为邻居有责任借竹竿,向邻居索赔25万元。深圳龙岗律师为您分析这个案例。
邻居好意借竹竿被索赔
善良不是驴肝肺,借竹竿被索赔。我不知道我的家人从哪里来理由,向邻居索赔25万。这种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是不可能的。
为了道歉,家庭成员可能会失明,最终在《侵权责任法》中找到了可能使用的法律。也就是说,相应地方人员的安全义务。中国民法规定,自己的营业场所或者自己管理的场所,必须履行必要的安全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家庭成员认为,邻居同意老人在家摘芒果,应注意老人的人身安全,但邻居没有履行提醒、协助、照顾等义务,导致老人摔倒死亡,应赔偿损失25万元以上。
家庭成员的说法是错误地理解义务的来源,义务来自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在法律上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而不是任何行为。邻居承担安全义务的前提是他在管理区域内粗心大意。
深圳龙岗律师说老人摘邻居的芒果摔死家人索赔25万" src="/uploads/litimg/IMG_9289.jpg" title="深圳龙岗律师说老人摘邻居的芒果摔死家人索赔25万" />
老人摔死人自己及家人都有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邻居善意地让老人摘芒果,但也善意地借给老人竹竿钩芒果,这是民法的善意行为,原则上不需要对这种行为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担不利责任。用竹竿敲芒果树摘芒果,本身没有明显的危险,一般不会发生人身伤亡,邻居没有合理和谨慎的注意,提醒义务,不让老人处于危险的情况。
更重要的是,老人的死亡是由于他不顾年龄的情况,偷偷爬上3米高的树造成的,与邻居借竹竿,让老人摘芒果没有法律因果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家庭成员要求25万元是疯狂的。
除了从管理义务的角度来看,邻居是不负责任的,从老人自己的角度来看,这足以表明家庭索赔是一种荒谬的行为。虽然老年人已经70多岁了,但根据周围人的描述,老年人精神正常,没有精神疾病。也就是说,老年人属于正常人,但年龄太大了。
中国民法规定,智力状况正常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老年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测和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
老年人应该观察自己的安全,注意自我保护的义务和能力,但也应该知道爬芒果树的危险,但他仍然绝望地爬3米高的芒果树在抢救后死亡,他自己的行为是直接原因。
法官调解
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我猜应该赔偿一些钱。如果你真的想做出判决,邻居不会在法律上给一分钱。
法律的作用在于救济,而不是一种恶意索赔的工具。这并不意味着死者可以通过法律获得赔偿,这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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