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婚姻关系愈来愈不牢靠,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的人络绎不绝,为此,南山区婚姻律师根据用户经常咨询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写了一篇文章,分享给大家。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可分为以下6种情况: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置房子, 且付清全部房款,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
婚前一方领取全款购置的房子, 为其婚前财产, 即便婚后获得产权证, 该房子依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或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拥有房产的一方, 将房产赠与另一方, 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时, 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假如没有进行分外商定, 双方婚后用配合财产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配合财产, 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但当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 另一方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夫妻一方私自卖房, 符合“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法定条件时, 即为有效。
三、 婚前一方购置房子, 婚后共同还贷
结婚前, 夫妻一方以小我私家个人财产付取首付款并存款, 婚后用夫妻配合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 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 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四、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置的房屋
无论是婚前仍是婚后,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的房子, 产权挂号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
双方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子,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根据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假如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六、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 另有子女的名字或父母的名字。对此, 法院平日不会将其自动追加为第三人, 而是依据当事人的请求, 采用以下处理:对房子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中止审理案件, 根据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的判决结果, 分割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
看了2021年新婚姻法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六种情形后,如您还有不懂的问题,欢迎咨询南山区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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