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认识的不断进步,不少人在早年时会对本人的财产进行预先分配。因为子女多,考虑分配不均会影响亲情,以至影响子女们执行赡养责任的积极性,大多数老人选择写遗嘱的方式来对自己去世后的财产进行分割。然而写遗嘱可不是件简单的事,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但夙愿未达成,还有可能让子女们走上法庭打官司。那么,如何正确地书写遗嘱呢,小编特意向深圳继承律师咨询了以下几点内容。
问一:什么样的遗言会被法院认定成无效遗嘱呢?
深圳继承律师答:遗言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遗嘱形式上有瑕疵
遗言假如没有署名或日期,即使是死者生前亲笔所写,依然无效。
2、 表达不规范
遗言应用大量生活用语,或不符合语法,或表达过于隐晦,其法律效力难以认定。
3、惩罚无权处分的财产
遗言人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是无效的。
3、 并不是遗嘱人亲笔书写
自书遗言应该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否则无效。
5、不是遗言人真实意思表示
受勒迫、诈骗所立遗言属于有效遗嘱;伪造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6、违背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
立遗嘱人干涉其配偶或子女的婚姻自由,以此作为继承遗产的条件;没有为法定继承人中无生活来源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留有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
问二、遗言到底如何订立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深圳继承律师答:遗言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形;
(3)订立遗言的原因;
(4)遗言处分的财产状态(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言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级别的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言的份数、保留以及是不是有执行人施行等;有遗言执行人的,应该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言执行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问三、遗言的有效条件
深圳继承律师:
(1)遗言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言人所订立的遗言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言人对遗言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言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言首要有这几种情形,遗言取消了不足劳动才能又没有生存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言的形式必须合法;
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优等形式。
看了上面小编向深圳继承律师咨询的三大问题后,您是不是学会如何誊写遗嘱了呢?如果您还不知道遗嘱如何正确写的话,欢迎来律师事务所请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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