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老人死了,留下了遗产。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黄先生想继承遗产。他能继承这个遗产吗?一审法院驳回了黄先生的继承请求。但二审法院认定,黄先生已履行主要抚养义务,有权继承遗产。深圳遗产律师为您解读这个案例。
案件情况
孤寡老人去世了,朋友想继承他的住房补贴。
陈先生是一位孤独的老人。他的朋友黄先生多年来一直在照顾他。2010年10月,由于陈先生身体不好,黄先生将其送往南京福利院,相关费用由陈先生自己的工资和收入支付。六天后,黄先生和陈先生在福利院签署了一份委托书,上面写着我因为年老而独自没有孩子,生活不方便。随着年龄的增长,考虑到未来的养老金问题,我特别委托我的朋友黄先生作为我的监护人负责我的生活:包括安排养老机构,支付养老金费用和未来安排。两年后,2012年10月,陈先生因心脏骤停而死亡。陈先生未婚,无子女,无法定继承人。
2014年10月,黄先生向南京市浦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先生继承陈先生应享受的老职工住房补贴约52070元。
裁判结果
浦口区法院认为,黄先生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陈先生的费用是由黄先生支付的,陈先生是浦口区浦镇车辆厂的工人。退休前后有固定收入和医疗保险,有经济基础承担自己的生活和医疗。
浦口区法院认为,黄先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已经履行了赡养或赡养陈先生的义务,因此他于2015年2月驳回了黄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一审被驳回,二审支持其诉讼请求。
黄先生拒绝接受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据南京市中级法院调查,黄先生在福利院居住期间经常拜访老人,陈先生也非常信任黄先生。黄先生的同事和邻居向法院证实,黄先生多年来一直在照顾老人,并为老人处理葬礼。
经审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黄先生不是陈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双方也没有签订遗产抚养协议。因此,黄先生没有合法继承人的资格,黄先生不能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陈先生的遗产。
然而,根据二审发现的事实,陈先生以前没有直系亲属照顾他。作为他的朋友,黄先生在陈先生之前更加照顾他。他不仅照顾好自己的日常生活,还精神上安慰陈先生,死后承担丧葬义务。
虽然陈先生有退休工资和医疗保险,大部分养老院费用由自己承担,但养老不仅限于财产、劳动支持,更重要的是精神陪伴和安慰,黄先生作为陈先生多年的朋友,帮助他的日常生活和精神安慰应被视为主要义务,值得称赞。
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陈先生老职工住房补贴约52070元由黄先生继承。
律师分析
独居老人的精神慰藉也是一种扶养行为。
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当陈先生的养老金足以支付养老院的费用时,黄先生对陈先生多年日常生活的照顾是否适用于继承法第十四条。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认为,近年来,随着中国迅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独居多日未知的新闻报道也值得大家深思。
对于老年人的支持,儿童通常只关注经济供给和日常生活护理,但往往忽视了老年人精神安慰的需要。因此,法官认为,法院在审查是否履行了更多的支持义务时,不能简单地用经济价值的规模来衡量。生活护理,特别是老年人的陪伴和精神安慰,也应被认定为履行更多的支持义务,因此可以分割适当的遗产。
法官提示
我们不能仅仅通过物质和金钱来衡量支持者是否履行了支持义务。照顾具体生活和独居老人的精神安慰也是一种支持行为。司法裁判应积极评价和回应这一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鼓励邻居通过裁判的指导和示范功能来观看。
深圳遗产继承律师解读:简化查询 | 深圳遗产继承律师带你玩转遗赠扶 |
深圳遗产律师带你玩转遗产继承: | 深圳遗产继承律师带你玩转遗产继 |
深圳遗产律师带你玩转遗产继承公 | 深圳遗产律师解析法庭如何处理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