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对于法定继承人定义的顺序依次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而是选择了没有在继承人范围内的人作为继承人,我们将这个行为称之为遗赠,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承认遗赠怎么办?今天深圳继承律师就为各位解答相关问题,希望您能得到帮助。
一、概念
1、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3、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
二、遗赠和遗言的区别
遗嘱和遗赠的最大区别就是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遗嘱中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遗赠中的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需要解释的是:若遗言人的第一次第继承人健在,而遗言人在立遗嘱时,注明将财产留给第二顺序继承人,这样的遗嘱也属于遗赠。此外,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法律保护的时效性不同(《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收或许废弃受遗赠的暗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言承继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法定承继”和“遗言承继”是财产继承的两种不同的形式,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遗言承继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承继份额是依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形和养活抚养情形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言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言继承人。由于在遗言承继中,依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言继承人既可所以法定承继人中的一人,也可所以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施遗言承继优先于法定承继的准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以上就是深圳继承律师为各位解答的遗赠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在遇到继承人不承认遗赠的情况时,要学会运用相关法律规定,以被继承人的遗嘱为主来进行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在线咨询,迎各位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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