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保险,也不可能规定现实生活中的所有法律关系。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的财产制度来避免复杂多样的保险所有权分割。可见建立夫妻财产协议有多重要。深圳离婚财产律师为您解答离婚时如何划分保险。
离婚时,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可根据下列情情形分割保险:
1.已获得的保险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意外伤害残疾保险或者重大疾病保险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等具体用途。具有人身性质的,视为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根据人寿保险合同作为受益人取得的死亡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属于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适用规则,保险合同类似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取得的死亡保险金属于保险合同中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万能年金保险,由于保险有保单账户,所获得的年金具有投资属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没有保险金。
夫妻离婚时,个人保险仍处于有效期。夫妻婚前投保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为夫妻婚前财产。现金价值由保险费及其增值形成,是保险单积累的实际价值。也可以说,投保人退保时,现金价值是保险公司扣除手续费后应退还给投保人的金额。夫妻一方婚后投保的,缴纳的保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投保人,夫妻一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终止保险合同,夫妻双方可以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如果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夫妻,被保险人不想终止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半的保单现金价值;如果一方是被保险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想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半的保单现金价值。
3.为孩子投保个人保险
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子女投保个人保险取得的保险金属于子女。夫妻离婚时,为子女投保的个人保险合同仍在保险有效期内,因为保险的最终受益人是子女,保险视为子女的礼物,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妇女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法律最大限度地尊重夫妻对私有权利的自治意义。离婚时保险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按照上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和保险原则,而不是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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