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深圳离婚房地产律师了解到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除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外,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一方通过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
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具体分析房子是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1.各种婚前情况。
2.各种婚后情况。
3.父母出资的情况。
二、如何继承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后。
如果一个丈夫和妻子死了,他们不应该把所有的丈夫和妻子的财产作为他们的遗产,但应该首先确定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从家庭财产,其中一半是生存的配偶,另一半的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死亡一方的遗产。
《中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除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应当分为配偶所有,其余应当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三,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这对夫妇的共同财产是共同所有的。夫妻享有部分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并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入和处置的权利。处置权是所有权的重要能力之一,与双方的重大财产利益直接相关。
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所有财产。具体内容包括:
(1)夫妻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日常需要。
(2)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共同意见,而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
深圳离婚房地产律师可以看出,如果一个丈夫和妻子死了,他们不能把所有的丈夫和妻子的财产作为他们的遗产。相反,他们应该首先确定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只有当其中一半是生存方和另一半夫妻的共同财产时,他们才能被确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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