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是关系夫妻各方权益的重要事项,那么,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分割时应坚持什么原则,这是许多需要离婚朋友关心的现实问题。如果男方的第二套是女方开的无房证明才给的,该怎么分?下面,深圳离婚法律咨询网围绕离婚房产分割的内容,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第一,如果财产有产权证明,并被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分割的方式可以是双方根据份额,可以是一套房子和支付对方的房子折扣,如果两套房子是夫妻共同拥有,可以结合房子的使用情况,投资情况,以确定双方各自得到一套房产,房产价格较高的一方给对方的折扣差额。
第二,如果财产没有产权证,而是在婚姻内取得的,通常只能处理使用权,可以共同使用,可以一方使用并给予对方补偿。如果两套房屋都没有房产证,可以获得一套房产使用权,获得一方对另一方使用价值的相应补偿。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将处理房产所有权问题。
第三,下面,分析一下两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一)关于中国第一套针对房产。
1. 男子婚前取得第一套房产,没有任何贷款、婚姻财产协议或产权变更证明的,该房产在婚前属于男子,依法属于男子的财产,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2.如果第一项财产是男方在婚前获得的,但存在偿还婚内贷款的情况,而没有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或更改财产权证书,则财产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偿还婚内贷款和增值部分由夫妻共同分享,女方有权要求分享共同偿还的利益和增值部分。
3.如果第一套房产是男方婚前取得,但有夫妻财产约定,且夫妻财产约定并未将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共同财产或女方财产的,房产分割通常按夫妻财产约定进行。如果协议只是将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变更为共同财产或者女方财产的,可以认定为男方单方赠与。在公证或财产转移前,男方有权撤销赠与,即女方仍难以分割财产。没有约定,但财产已经转移到女方名下,或者在财产上加了女方名字的,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主张分割。
4.如果中国第一套房产是男方婚后可以取得,则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我国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财产,女方有权主张分割。
(二)关于第二套。
鉴于获得第二项财产需要女方出具缺席证明,而这种证明更有可能是在婚姻关系中获得的,因此财产属于夫妻,不论其登记在谁的名下,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关于房产分割,男女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诉讼和解时,法院将根据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财产归属、双方获得的财产份额或折价金额。
以上就是“房产分割”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深圳离婚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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