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用来补偿被拆迁人一系列的损失,保证拆迁工程的顺利进行。但是,各地的拆迁补偿不一样,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是否有用?下一步由福田律师为大家介绍相关问题。
一、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方式进行补偿,也可以采用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所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助和奖励。
二、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
全国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一是房屋补偿费用,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分,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是周转补偿费,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居民每月补助。
三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奖励性补偿费用。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征收单位、个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给予公平补偿。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同类房地产的市价。
三、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
当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补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条件等作了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从农地征收开始到补偿款发放全流程:征地通知-征地通知-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补偿安置资金。城镇房屋拆迁启动至补偿款发放全流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上面是福田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拆迁补偿的相关内容。有价值的是,即使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同,但也应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实施一系列合法程序。 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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