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在农村的人来讲,宅基地拥有非常首要的意思。他们不但能够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居住,而且随着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宅基地会变得更加重要。如果遇到征地拆迁,拆迁补偿款也是十分可观的。那么关于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呢?深圳拆迁律师整理如下:
一、村民请求宅基地的流程是什么?
2019年12月23日,农村农业部和天然资源部下达了《对于标准农村宅基地审批治理的关照》,该关照对我们在申请宅基地建房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详细的请求宅基地的流程,能够点击下方文字进行查看。
最细致攻略来喽,教你如何申请一块宅基地
二、村民请求宅基地需求交“土地规划费”吗?
在实践中,有些处所的村民需求破费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土地计划费”才能够获批宅基地。然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福利性的,是以,请求宅基地不需要支付“土地规划费”。
此外需求注重的是,村民在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后,应该踊跃应用宅基地。如果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在宅基地上建筑屋宇或者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应该视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放弃。
三、宅基地能够继承吗?
在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为集体所有,是以宅基地承继接头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承继的问题。
我国《宪法》第十三条划定:“国民得正当的公有财产不受侵占。国度按照法律划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拆迁补偿。”
此外,我国《继承法》中也明确划定:“屋宇是国民小我私家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
也就是说,宅基地上的屋宇是能够承继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准绳,村民承继了屋宇,当然能够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村民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
四、“一户多宅”能取得正当拆迁补偿吗?
我国农村实施一户一宅的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划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领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标准。”
但是在实践中,因为承继、生意、与户籍治理轨制相衔接等实践要素,确凿存在着“一户多宅”的现象。在征收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应该获得合理拆迁补偿。
1.吻合本地的分户建房前提,但是未分户而另行建房形成的一户多宅;
2.统一集体经济构造外部的成员合法买卖宅基地形成的一户多宅;
3.因屋宇的承继、赠与等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
4.因治理部分的衔接问题而形成的一户多宅。
宅基地关于每一个农夫来讲都是非常首要的。然则,一些群众在面对征收时,因为其实不了解宅基地的相关法律知识,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因此,当宅基地面临征收时,建议您及时寻求深圳拆迁律师的帮助,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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