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当事人问:征收方给的赔偿不合理,我把案子托付给你们,律师能帮我争取到哪些?对于这一问题的谜底,相信没有一个律师可以给出肯定的答复。由于补偿款的高下,自身就和屋宇或土地所处的地位、土地性质、地上附着物情况、房屋面积和状况、区片综合地价或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等综合因素有关,不能一概而论。深圳拆迁律师今天就来讲一下相关的情况。
每每,当事人如许问,实在更多程度上是想知道:咱们的律师会不会尽职尽责?会不会由于压力和困难而半途放弃?究竟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什么程度?
关于您的这些顾忌,咱们但愿经由过程上面这个由律所代办署理的,前不久刚刚把官司打到最高院的案例,切切实实地让您感受到:虽然维权之路布满荆棘,但团队作战的拆迁律师会不断努力,克服艰难险阻,力求帮您争取到最大化的合法权益!
一、承租户的糟心事儿
条约未到期,遇到征收,租的商店被收回并拆除。广东省广州市的欧阳老师为了经商,在某区租了一间商店,而且出于长时间谋划的思量,租赁期一签便是5年。而后,他对这间承租的商铺进行了装修,计划在5年的运营期内收回成本,并获得收益。
2年内,商店买卖在他的打理下,逐步风生水起,有了回报。
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2年后本地实行征收,房东很快和征收方谈拢了前提,签了《赔偿布置和谈》,并将这间商店移交给征收方措置。随后,征收方依据《赔偿布置和谈》的商定,以业主交屋期限已到为由,表示要收回房屋,向欧阳先生发出限期腾空房屋的《通知》,并在不久后拆除了这间商铺的房屋。
至此,欧阳老师现在想要“在5年运营期内发出本钱,并取得收益”的目的泡了汤,商店装修的投入、未来持续可期的营收全都打了水漂,损失巨大。
二、维权路不易
当事人的正当财产权益受损,一、二审均被采纳诉讼,怎么办?
欧阳老师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征收方撤除商铺房屋的行为违法。
然而事与愿违的是,该诉请被一、二审法院接踵采纳。
一审法院广州某中院觉得,欧阳老师作为商店的承租人,不享有该商店的所有权,不能对撤除屋宇的行动提起行政诉讼。二审法院广东省高院觉得,商店的所有权因征收产生转移,欧阳老师作为承租人,与撤除屋宇的行动没有法律上的利弊关系,本案中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依法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这时,可以说欧阳老师的维权暂时陷入了僵局。
接下来,是按照二审裁定、重新开端走民事诉讼步伐,仍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十分考验律师的经验与能力。
三、胜利可期
讼事打到最高院,柳暗花明,维权之路终究见曙光。律所的律师都没有在“怎么办”这一问题上过量纠结。
根据多年来在征地拆迁畛域积存的厚实办案教训,三位拆迁律师很快达成一致,明确了下一步的维权方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9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查明究竟后觉得,征收方强拆涉案商店屋宇的行动,大概侵犯了欧阳老师的合法权益,他与被诉违法强拆行为可能存在利害关系。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6日提审本案,进一步明确,“只要与被诉行政行动有利弊瓜葛,就应该拥有被告资历”,本案中欧阳老师供应了承租屋宇举行装修、用于谋划举止的开端证据资料,应当认为他与被诉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具有本案原告资格,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因此一、二审的裁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他的起诉。
终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二审法院的行政裁定,指令一审法院连续审理本案,欧阳老师的维权之路终究见到了曙光。
尽管本案今朝仍未审理完结,但属于当事人的胜利已然可期。
纵观全部办案进程,拆迁律师在一、二审法院均采纳告状的晦气情况下,承受了伟大的办案压力,但仍保持将讼事一起打到了最高院,既为当事人争夺到了公正,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拆迁律师的尽职尽责,践行了身为法律人的初心与责任。
同时,本案作为屋宇征收案件中经最高院审理确认的“承租户是不是利弊关系人、是不是拥有被告资历”的典型案例,极具借鉴意义,也在拆迁律师的办案历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律所的主任赵健壮师曾说过,“拆迁维权之路尽管弥漫波折,但我会和团队一路,不息起劲,降服艰苦险阻,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老百姓的权益,为中国拆迁领域的法治建设尽一己之力”。希望在深圳拆迁律师的帮助下,更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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