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失伤害罪的案件中,被告在定谳后仍有一定的法定程序可以寻求减刑。深圳刑事案件律师认为,善用这些程序是被告维护权益、争取公正判决的重要手... [更多]
在司法制度的运作中,保障个体权利的程序至关重要。刑事拘留后,是否有法定程序可以提出申诉成为被拘留人极为关切的问题。本文将由深圳刑事案件律... [更多]
从该证言看,不能只是证明有利于被告人郑某某是假借足球队名义贪污;从黄某乙及足球核心队员陈某乙、张伟明、陈俊阳的证言看,该部分款项确有一部... [更多]
律师会见是指律师与其委托人进行的面对面交流,目的是为了了解案件的情况、收集证据、提供法律意见等。律师会见通常在监狱、拘留所等场所进行,律... [更多]
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虽然它们都属于刑法中的“扰乱社会秩序罪”,但是它们的性质、构成要件、刑罚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深圳律... [更多]
证人林某甲的证言,证实:被告人郑某某在l998年下半年和l999年上半年土地交给指导财务人才大量金融票据作帐,厦门兴体实业产业有限科技公司物流开具... [更多]
起诉的人认为,被告人郑某某在厦门市民政局担任生产系统也是工会实行主席在此期间,利用各种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假发票冲帐及造假风险补贴激励手段... [更多]
在本案中,刘长庚开始用工具从室外抢劫吴某,将吴某赶进屋内,并继续在屋内施暴,符合屋内施暴要求,应认定为“家中施暴抢劫”。综上,本案分析被... [更多]
一审结束后,被告人刘长庚没有上诉,检方也没有提出抗议。一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人在室外追着被害人进屋后实施抢劫,能否认定为“入户抢劫”?“... [更多]
在本案中,刘长庚用刀威胁被害人要在户外抢夺财物,看到被害人吴逃了出来,便追到吴家,用刀捂住被害人的嘴,继续抢夺被害人。这些事实足以说明刘... [更多]
依照《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以下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七条中有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步骤十五... [更多]
被告人李富伟、王连恩虽供述并没有听说李志超、刘永刚联系在一起的人姓田,系同一人,但二人相比均不清楚认识田学茂,李志超、刘永刚联系的姓田的... [更多]
经审理,有被害人为单位激励发案记录的只有5起、盗窃作案后车辆及被盗原油扣押、回收的4起,除该9起作案有具体来说时间范围以外,其余122起只有掌握... [更多]
经本院教师就此设计问题不仅要求不是公诉机关不断补充完善证据,公诉机关虽然未能成功提交报告证明这是公安科技人员在侦查基础阶段无刑讯逼供获取... [更多]
从2008年1月初至3月23日,用甘NJ12-61310号蓝色“五征”牌农用车在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杨坳村刘咀队境内的长庆采油二厂西峰采油二区西137井组西2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