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9月2日,在陕西咸阳,一名1998年的年轻人被工人欺骗进入传销组织,被他人控制。被困在传销窝点10多天后,年轻人被传销组织的同伙带出来放风。当他看到路边值班的交警时,他上前抱住交警,再也不放手了。其他几个同伙看到情况不好就跑了。
秦阳交警宋警官在接到该男孩的帮助后,立即保护了他的安全,并报告了110,将该男孩移交给派出所处理。接到报警后,派出所警方为该男孩买了一张回家的票,并对附近的社区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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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刑事律师解读
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保障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育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公安机关的警察分为刑警、公安警察、户籍警察、交通警察等。虽然各种警察的权力不同,但对普通人或罪犯来说,只要他们看到警察的衣服,他们就会普遍被认为是惩罚叛乱和邪恶的人民警察。群众有安全感,罪犯就会逃跑。
对于涉及传销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名义,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的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和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产,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以非法拘禁的方式控制他人进行传销活动,是否应当数罪并罚?
根据上述刑法,传销犯罪并没有将限制人身自由写入规定。因此,一般来说,传销犯罪在法律层面上被认定为平和、欺诈性犯罪,但对暴力、胁迫等方式没有规定。暴力和胁迫不是组织他人传销的必要方式,所以不会构成实质性犯罪,而是应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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