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山东省邹城市伟华女士在户籍信息中偶然发现了盗窃和卖淫的违法记录。这是怎么回事呢,深圳龙华区律师带你看看这个案例。
根据记录,她于2007年被法院认定为盗窃,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2006年,她因卖淫被行政拘留5天。然而,张女士说,她从未做过这些事情,也从未被公安机关逮捕过,更不用说被起诉和判决了。经过多次向公安机关核实,张伟华发现,当她哥哥的前女友徐某被捕时,报告了张伟华的身份证号码。但奇怪的是,当徐被捕时,第二代身份证已经被推广了。那么,邹城市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是如何承认错误的呢?
目前,张伟华已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相关案件已被受理。
张伟华告诉记者,如果不是2019年去拘留中心探亲,她就不会知道自己有案底,也有卖淫记录。
张伟华说,当他于2019年6月4日去拘留中心给弟弟寄钱时,他报告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因为他没有带身份证。结果显示,他是原被拘留者。经工作人员查询,张伟华于2007年盗窃2100元,并在审讯过程中解释说,她在2006年卖淫。
张伟华跑遍当地派出所、邹城市公安局、法院等部门,通过法律手段看到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
根据判决,被告张伟华化名为张文娜和徐珊。张伟华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与我的身份信息一致,但她说,张伟华的签名不是她自己签的。
张伟华说,审判记录中的签名和指纹并不是来自他自己。事实上,从2006年初到2007年,张伟华一直在其他地方工作,从未去过判决中认定的盗窃案发地点。判决还显示,邹城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所谓的张伟华出庭,并自愿认罪。
2020年1月15日,邹城市公安局回复称,被指伪造的张伟华的签名和指纹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后,经盗窃案受害人鉴定,张伟华不是盗窃财产的人。真正实施盗窃的应该是曾经爱上张伟华弟弟的女人徐。张伟华承认,他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我丈夫认为公安法怎么会出错。我们吵了一年多,差点离婚。张伟华说:他跟着我去派出所,慢慢相信我。
在法院撤销原判决再审时,冒名者不被允许审理后不久,警方将利用张伟华的身份信息逮捕徐。2020年12月18日,邹城市人民法院对原被告徐涉嫌盗窃案进行了再审。张伟华被告知,原判决已被撤销,徐犯有盗窃罪,被判处6个月监禁,罚款4000元。然而,张伟华并没有被允许在案件再审审理。双方表示,张伟华的代理人尚未收到合理的解释,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尹清利告诉记者,在徐盗窃案判决后,张伟华向法院要求判决文件,但被拒绝。到目前为止,徐的具体身份,冒名过程,不能完全掌握,不能启动民事侵权诉讼。
为此,张伟华本人于今年4月向邹城市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代理律师尹清利说:我们提到再审,法院开庭,审判不允许我们参加。我们并不是说我们必须得到多少赔偿,而是取决于法院的态度。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得到判决,也不知道冒名的具体过程,法院也没有主动向我们口头道歉。因此,我们想以国家赔偿的形式获得判决和冒名。记者多次联系邹城市公安法部门,但截至出版,尚未得到回复。深圳龙华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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