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中太多离婚的朋友们都在想如何能够取得更多的财产?尤其是关于房产的分割,由于房价始终继续上涨,人们感觉离婚后:“得房者得世界”;理论来讲,房屋作为不动产,在谁的登记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是得不到分割的。下面深圳房产官司律师对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为您进行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第一种:夫妻双方婚后一起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子:
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第二种: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全数房款购买的房子:
按人民法院对于《婚姻法》法律说明(二)的划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数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三种: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房款首付,然则,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产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仍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
第四种:夫妻一方婚前经由过程按揭存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尽管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配合归还存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还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2、自愿协商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男女平等原则;
5、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对于离婚后房产分割的几种范例及其离婚房产分割准则,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都有一个完美的婚姻。如有对于离婚还有任何不理解的情况,欢迎咨询深圳房产官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