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哪个遗嘱立几份遗嘱为准
1.被继承人生前订立多份遗嘱的,对哪些遗嘱有不同的规定:
(1)如果几份遗嘱的内容没有冲突,多份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2)如遗嘱内容有冲突,以最终订立的遗嘱为准。
2.法律基础:遗嘱人可以撤销.修改自己所立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撤销遗嘱.修改其遗嘱。
在立遗嘱后,遗嘱人作出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被视为撤销遗嘱有关内容。
如果几个遗嘱内容不一致,则以遗嘱为准。
二、老人留下遗嘱没有公证会影响到遗产的继承
其实,在订立遗嘱后,公证并不是必需的,因此遗嘱有效不公证并不影响继承。
具体地说,合法有效的遗嘱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拥有必要的财产份额,以便没有工作能力又没有生活资料的继承人;
4.遗嘱只适用于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然而,订立遗嘱时并不需要公证,但其效力比其它形式更高。例如有多个合法有效的遗嘱,则将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在多个遗嘱中有公证遗嘱,则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
2.如果多份遗嘱效力强弱相同,那么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要好于以前的遗嘱效力。
因此,在发生继承关系时,一方因遗嘱没有公证而提出异议的,不能获得支持。
根据《民法》的规定,多个遗嘱在生前立了几份遗嘱,如果几份遗嘱内容没有冲突,那么多份遗嘱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几个遗嘱内容冲突,则以最终订立的遗嘱为准。深圳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