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遗产继承程序的期限是多长
当继承人发现自己的继承权被他人侵犯时,他想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房地产继承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期限是指发现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的三年。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实际执行之日起20年以上的,无论是否存在疑问,应当继续按照已开始继承权的方式执行,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遗产代位继承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受代位限制。孙子(孙子)。曾孙子(孙子)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的直系血亲无代位继承权。
3.代位继承人,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其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满足上述四个条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也不同于转让继承:转让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和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制度。
三、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是多少?
(一)标的金额小于1万的,诉讼费用50元;
(二)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按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三)标的金额在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标的金额的2%加300元计算;
(四)标的金额在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标的金额的1.5%加1300元计算;
(五)标的金额在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标的金额的1%加3800元计算;
(六)标的金额在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标的金额0.9%加4800元计算;
(七)标的金额在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标的金额0.8%加6800元计算;
以上就是深圳房地产继承律师对房屋遗产继承先关问题的解答,如想了解更多内容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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