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特别是家庭伦理剧的时候,会看到涉外继承的字眼。那什么是涉外继承?那么涉外继承包括什么情况呢?涉外继承要怎么适用法律呢?龙华律师在下文告诉您答案!
所谓涉外继承,就是指公民死亡宣告死亡时,依法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种法律制度,这里所谓继承中的涉外因素,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几外因素(主体、客体、权利义务)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与外国有联系的。涉外继承包括以下几种基本情况:
1、被继承人是外国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外国人,或在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外国人。
3、遗产在外国。
4、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死亡或其生前立遗嘱的行为)发生在国外。
以上几种情况,都是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仅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联系,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涉外继承法律关系中至少要有一个涉外因素,但可以不止一个涉外因素。
涉外继承包括以下基本情况:
1、死者是外国人。
2、 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外国人,或在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死亡中有一个外国人。
3、 遗产在国外。
4、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死者死亡或其生前遗嘱行为)发生在外国。
在上述所有情况中,继承法律关系中只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关。我们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涉及外国的继承法律关系中至少有一个因素必须是外国的,但可能有一个以上的外国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华侨、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华人及其后裔在中国办理继承手续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有效遗嘱的,按遗嘱继承(但遗嘱内容我们不能完全违背发展中国经济法律)。
二、无遗嘱的,依法继承。 男女平等继承权(包括已婚子女)。 继承人多人的,应当同时申请继承手续。 如果不能同时处理,只能申请自己所继承的那一份。 法定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或者将继承的财产交给他人的,应当出具相应的声明。 法定继承人死亡,应当提供死亡证明,其子女有权代位继承。没有代位权的,应当提供有效证据(如宣誓书或旁证)。
三、继承企业在华遗产我们应在公司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书。为此,需提供具有下列证件:
1.继承中国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质量证明书;
2. 死者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本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办理继承手续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委托书。除委托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地址(继承人)以及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地址和地址;
4.中国发展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原产权证。
四、上述证明(包括委托书、宣誓书、赠与、声明、关系证明、旁证、死亡证明等)除产权证书外,还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报外交部核证。 最后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
五、凡申办公证、认证管理手续者须提供学生本人进行身份相关证件(护照第2至第5页)的影印件。
中国公民依照国际惯例参照财产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继承外国遗产。 各国有自己的民法、继承法,明确规定了对被继承人的继承管理、处理方法、继承顺序、继承时效和办理继承的必要程序。
若要继承海外遗产,你须向本地公证处申请遗产继承证明书,有时亦须申请亲属证明书及结婚证明书。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继承人死亡的,应当附死亡证明。 代位的,应当附代位人的死亡证明和代位人的亲属证明。
如没有与被代位继承人同一时间顺序的其他企业继承人的,其证明书要写明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唯一一个儿子或女儿,是被继承人遗产的唯一具有合法继承人。继承人我们能够发展提供文化遗产方面确实学习情况的,可以在继承权证明责任书上写明遗产的性质、数目、所在工作地点;不知详细设计地点的,可写上“在××处留有的遗产”或“在任何地方的任何国家遗产”。没有通过遗嘱的,可以选择出具无遗嘱证明书,说明死者生前无遗嘱,或其亲属在遗物中寻找,没有研究发现其中任何遗嘱的情况。在办理完有关的公证服务事项后,才能真正开始出现办理个人财产制度继承事宜。一般是先向遗产项目所在国申报需要缴纳遗产税,而后再向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继承历史遗产,在法院系统进行分析审查人员确认后,发给“遗产执管证”,即取得消费者合法领取和处分遗产的权利,在清偿完被继承人的所有共同债务后,剩下的部分才归继承人继承。
继承在外国文化遗产的公证法律文书,一般我们都要经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保护认证。
居住在中国的中国公民在不能或不方便前往遗产所在国时,可委托中国银行当地分行办理外国遗产的继承事宜。
继承人应当首先从银行取得遗产领取申请书并填写委托财产的情况说明。 连同死者的死亡证明、继承文件(如房契、投票、存款证明、保管箱钥匙等)提交受托人银行。 如果遗产由遗产管理部门或公共信托机构保管,这些机构的文件也可以作为遗产的证据。 经银行审核后,客户被介绍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各类公证员。如遗产证明、授权书公证等证明(如法定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弃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书)。 这取决于仪器用户的要求。办理各类公证后,必须将其翻译成当地语言,并经财产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委托方提供的遗产证明原则上应为原件,但为减少来回邮寄的麻烦,也可为复印件,在境外申请继承时,必须将原件提交指定的受托人。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龙华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二十不惑》中那些职场与生活之 | 龙华律师分享包大人的故事:为哑巴 |
龙华律师浅谈行为执行的出路 | 龙华律师详细解答共同共有财产类 |
龙华律师讲解中国公民继承国外遗 | 土地承包法你了解多少?跟着龙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