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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南路律师解答有关不作为和亲子关系的法律

时间:2021-09-09 13:50 点击: 关键词:宝安南路律师,法律义务,法律道德标准,医疗援助

   在阿尔伯塔省,该法包含在《紧急医疗援助法》中[27],在安大略省,《好心人法》[28],在整个加拿大,只有魁北克省有 "回应的义务",即规定了采取行动的义务。在《人权和自由宪章》和《民法典》中可以找到这方面的参考。正如在 "获得援助的权利 "标题下所述:"每一个生命处于危险中的人都有获得援助的权利......每一个人都必须对生命处于危险中的人进行援助,无论是亲自援助还是呼叫援助,都要给予他必要的和即时的身体援助,除非这涉及到对自己或第三人的危险,或者他有其他有效的理由。"
 

  目前在英国,我们没有《好撒玛利亚人法》,该法实质上是免除了试图帮助受伤或需要帮助的路人的任何责任,其意图是好的。最近,受命改革健康和安全程序的杨勋爵提出了一项改革建议,指出 "在我们的社会中寻求做好事的人不应该担心因他们的行为而引起诉讼"。该报告建议对志愿组织的健康和安全程序进行纠正。因为这些组织并不总是能够获得正确的信息,所以总是被阻止实现他们的目标。英国自己的首相大卫-卡梅伦说,我们需要结束无意义的官僚主义。在公众眼中,解释健康和安全的难度从未降低,我们根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要对这一领域荒谬的法律状态进行评估,阻止救援者协助某人的核心障碍是他们可能通过民事法庭和追索赔偿而遭受的潜在经济损失。随着我们走向 "赔偿文化",对个人进行民事索赔的威胁似乎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伦敦劳埃德银行的主席说:"赔偿文化正在开始掠夺英国经济"。[32] 我们希望这种情况发展到什么程度?在杨勋爵最近发表的题为《常识,安全》的报告中,对英国出现的赔偿文化提出了一些建议。其中一项建议是制定 "好撒玛利亚人 "立法。杨希望公众知道,人们不会因为自己善意的自愿行为而承担任何后果。[33] 他用2009/10年冬天人们被指示的情况做了一个比较,即他们应该避免在家门口清扫积雪,担心有路人滑倒而被起诉。解释说 "他从未遇到过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被起诉的案例"。
 

宝安南路律师解答有关不作为和亲子关系的法律


  讨论与不作为、亲子关系有关的法律,以及最近关于健康和安全法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阻止救援人员采取行动拯救生命。继续陈述你的观点,并辅以相关法律和/或拟议的立法,以解决目前在这一领域似乎是荒唐的法律解释。应包括一个关于另一个国家对上述问题的态度的比较要素。"法律把把某人按在水下使其溺水定为犯罪是合法的,但不能通过把例如拒绝拯救溺水的陌生人定为犯罪而试图迫使一个人采取行动"。[1]不作为是一种不作为,在某些情况下,在实施这种行为时可以构成定罪。是否有不作为的要求,取决于法规中的具体语言。阻碍、伪造和欺骗是法院认为能够通过不作为得到满足的词语。[2]一些评论家认为,"不作为的责任只应施加于那些充分违反我们职责的不作为,不惩罚这种错误的不公正性超过了这种惩罚所带来的自由的减少"。
 

  不作为可以区别于持续的行为,如Fagan v. Metropolitan Police Commissioner[4]一案所示,在该案中,开车进入警察的脚下并停留在那里构成了一个单一的持续行为,而不是一个紧接着不作为的行为。监督性过失在不作为领域发挥着作用。例如,被告知道他们的行为可能会损害财产或危及生命,但还是去做了。在R诉Miller[5]一案中,被告制造了危险,或者说他的身体行为引发了火灾,所以他一定是造成了火灾。这就提出了行为的意图到底需要多么不明确。
 

  不作为必须具备的核心要素是被告和受害人之间的行为义务。这种责任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遇到。从特殊关系,如家庭联系。在R v. Lowe [7]一案中,一位父亲在他的孩子生病时没有叫医生。他有责任采取行动,而不采取行动就构成了犯罪。然而,在这个案件中,他缺乏犯罪意图,因为他智力低下。一个人可以从自愿接受另一个人的责任中产生。在R v. Gibbons and Proctor [8]一案中,一位父亲和他的情妇没有喂养他们的孩子,当情妇搬进来时,被认定有事实上的照顾义务。在R诉Pittwood案[9]中,一名铁路道口管理员被定罪,因为他睡着了,没有关闭大门,这意味着一名马车司机被杀。最后,不作为可能出现在法规中,如《道路交通法》,其中驾驶者如果没有在最初的24小时内报告事故,就构成了犯罪。
 

  结论是,关于不作为的法律亟需改革。在许多情况下,什么是责任[11]并不清楚,规则需要更加一致。如果一个政府委员会的顶级律师都觉得法律很难说清楚,那么这个世界上的Stones和Dobinsons还有什么希望能确定他们的法律地位呢?
 

  Loco Parentis字面翻译为'处于父母的位置或地位'[13],这句格言可以适用于许多情况,但通常用于指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它规定了事实上的照顾责任,因此,不作为可以构成不作为。这一概念对任何考虑救助迷路儿童的路人构成了威胁,因为他们害怕被指控为不当行为。在杨勋爵的报告 "常识、安全 "中,杨勋爵研究了教育的健康和安全问题,涉及到父母的权利。他建议制定一份单一的同意书,由家长/监护人签署,涵盖孩子在学校期间的所有活动,允许事先选择不参加某些活动。[14] 人们发现,教师没有计划学校的旅行,因为 "担心一旦发生事故,会有法律诉讼的威胁"。[15] 在他的报告中,杨打算 "将常识注入英国的健康和安全法律"。
 

  法律应该但并不总是反映道德,这是否是因为道德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或者只是因为法律在这个领域迫切需要进行全面改革。但在英国,除了前面解释的情况外,没有好撒玛利亚人法,也没有援助陌生人的义务。因此,如果你走过看到一个孩子溺水,你没有法律义务去尝试救援,尽管在道德上你可能觉得有责任。这方面的法律有争议;在论证中,父母没有保护其子女免受可预见的伤害的一般法律义务。[17] 调查结果显示,父母的保护义务不是一般的义务,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在Surtees [18]一案中,原告对其前养母提起诉讼。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理由是所受伤害过于遥远。法官解释说,他们不想强行规定不可能的高标准的照顾,以免干扰家庭和谐。他们提到了'鉴于家庭生活的坎坷,普通的、有爱心的、细心的母亲能够给予个别孩子的照顾'。
 

  为了真正理解Loco Parentis,本文将调查英国以外地区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新西兰的McCallion诉Dodd案[20]和澳大利亚的Hahn诉Conley案[21]为本文讨论的主题提供了有趣的政策见解。在前者中,被告机动车主的保险公司声称男孩的父亲有共同过失。这家人在黑暗中逆行,父亲在里面抱着一个婴儿。North P解释说,"父亲在现场,加上父母关系,意味着有法律义务确保孩子的安全。然而,Turner和McCarthy JJ采取了澳大利亚的观点,"父母的照顾义务与陌生人的照顾义务没有什么不同,只有在父母在特定情况下对孩子承担了责任时才会产生"[22]他们继续说,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法律义务产生,只有无法执行的道德义务存在。在后者中,一个三岁的女孩在跑过马路去找她的祖父时被一辆汽车撞倒了。被告驾车人的保险公司指称祖父有共同过失。法院认为,祖父对孩子没有责任。认定'在祖父没有一些积极行动的情况下,不能施加任何法律责任'。[23] 从澳大利亚的做法可以得出结论,除了案件的特殊情况外,不能对委托人施加法律责任。尽管这些案件属于外国司法管辖区,因此不能无限期地作为英国法院的法律推动力,因为我们不知道这些案件在这里是否会有同样的判决。但这些判决显示了争论的另一面。那就是一般的法律责任可能需要一些特殊情况,而不是血缘关系,甚至非血缘关系。
 

  关于健康和安全立法,以及它如何可能影响公众成员试图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的反应方式。健康和安全法》[24]规定,每个雇主都有义务 "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开展工作,以确保可能受影响的非其雇员不会因此而面临健康和安全风险"。[25] 在这个意义上,从字面上看,保护范围无意中扩大到了一般公众。[26] 另一个问题是,自1974年以来,"合理可行 "的含义很可能已经改变。为了介绍这篇论文的比较要素,需要对问题进行解构以阐明所包含的主题。比较将确定加拿大的法律和具体的省级法律,并将其等同于英国的政策。加拿大与英国是一个有趣的对比,因为尽管它有一个基于普通法的系统,但各省受不同的省法管辖,这些省法在全国范围内可能有所不同。为了获得深入了解,重点将放在魁北克省以及阿尔伯塔省和安大略省的情况上。魁北克与加拿大不同,因为它是基于民法体系的,比如法国,它是根据拿破仑法典设想的。
 

  有必要解释和区分 "好撒玛利亚人法 "和 "行动的义务 "这两个概念。这些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作为一种辩护理由而存在的,因此,如果一个人真诚地试图帮助受伤的人,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没有成功,而且受害者因此而受到伤害,他们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会被起诉或被控告。后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规定旁观者有义务采取行动帮助受伤的人。如果他们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帮助受害者,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起诉。

 

  总之,在比较了两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情况后。可以发现,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一些障碍,可以阻止对陌生人的援助。看来,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 "赔偿文化 "的时代,我们越来越迷恋诉讼。我们看到的许多 "不赢不赔 "的法律援助广告和不断上涨的保险费就是最好的例证。我们没有《好心人法》,因此可以说,人们害怕没有正式的系统来保护他们,如果援助的尝试意外失败的话。不仅如此,我们也没有任何 "救援义务",也就是说,没有任何法律义务来帮助可能需要援助的路人。然而,可以说这一规则也有例外。比如各种法规中规定的温和的法律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是由不作为所涵盖的。在这个领域,有必要区分道德和法律。因为道德肯定会规定,当你轻快地走过急需你帮助的人,不顾他们的处境,你应该尽你所能合理地帮助他们。英国的法律规定,你甚至不需要询问他们的需求。也许议会的意图是,在英国,当我们的邻居有需要时,存在着一种道德上的义务,即帮助他们。也许赔偿文化的兴起扭曲了社会的道德准则,因为人类现在需要以立法的形式承担法律义务,以重新建立对他们期望的道德标准。 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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