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自从微信诞生以后,它就成为了我国互联网上最重要的社交软件,几乎所有个人的社交关系都离不开微信,但是正因为微信承载了这么多的社交属性,所以在使用上就需要特别关注,假如有朋友圈里有不恰当的用词,轻描淡写地使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重则还会涉嫌违法。即使是在网上“吐槽”了几次发牢骚,也会在无意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荣誉侵权案件,深圳一市民在朋友圈辱骂长达两年,被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8800元。据悉,李某的孩子与孙某的孩子是同班同学,两人在家长群体结交多年,彼此认识并相互信任。某天,李某的妻子萌生了创业的念头,打算和孙某一起创业。但是在创业过程中,公司遭遇了经营风险,导致两家经济形势急转直下,而两家的关系也由于经济问题彻底破裂。
之后的两年内,李某为了泄愤,在自己的朋友圈内以文字或图片发布了大量侮辱孙某的言论,与李某的微信朋友共有1200多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而孙某则在忍受了两年的侮辱后,不堪其扰,于是把李某告上法庭。
法院裁定
福田区法院认定李某发朋友圈辱骂他人属于侵犯名誉权,应负起侵权责任。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认为有理由,于是判决被告李某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在朋友圈发表道歉声明并刊登不少于30天,另外,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和律师费用18800元。
深圳福田律师说法
《民法典》规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有两种,即对自然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如果自然人对某一特定物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被侵权者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个人意义的特殊物品,例如过世至亲的遗物,有特别意义的礼物等等。
在名誉权方面,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名誉,是指社会对一个公民的德行、情操、才能、声望、声誉、形象构成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维护自己名誉不受侵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因通知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给当事人造成名誉负面影响而构成的一种违反人权的行为,即所谓名誉侵权。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种类型。就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些方法可分别或合并适用。
因此,人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在朋友圈里连续辱骂别人两年,实在是太冲动了,更有甚者,因为生意失败这类私人事务,那些本该为人所知的事,都会在不偏不倚地作些有偏见的宣传,一定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声誉,对于在朋友圈里连骂两年的李某,它自己也会因自己的不理性行为而导致社会低评价,自食恶果。深圳福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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