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夫妻,共同拥有一套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房产。他们的父母为了表达对两人的爱和关心,赠与给他们一套房产,但是后来张先生和李女士离婚了,他们共同的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包括这套赠予的房产。然而,张先生却反悔了,表示这套房产是他自己的,没有必要分割。李女士感到很无奈,想要了解她的权益和利益是否得到了法律的保护。深圳房产律师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深圳市关于房产赠与的法律规定
在深圳市,房产赠与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的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条规定:“赠与人将赠与财产实际交付给受赠人的,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自受赠人接受时起转移。”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将房产实际交付给了张先生和李女士,那么房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给了他们。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是确认房屋权属和确定不动产权利关系的必要手续,赠与方需要将房屋登记在受赠方名下才能确认其所有权。因此,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进行登记,那么即使实际交付了,其所有权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以及两人名下的财产。离婚时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即两人平分共同财产。
对于张先生和李女士拥有的这套房产,如果其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两人,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公平分割。如果张先生坚持认为该房产是他个人的,那么需要他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他个人的财产。如果无法提供证据,则该房产仍然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公平分割。
三、法律建议
针对此类情况,建议李女士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要求登记房屋权属:如果赠与方没有将房屋进行登记,建议李女士可以先行登记,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自己,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张先生坚持认为该房产是他个人的,那么建议李女士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法院认定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公平分割。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李女士在法律方面经验不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深圳市类似案例分析
近年来,深圳市出现了一些类似的案例,涉及房产赠与和共同财产分割。例如,有一起案件中,一对夫妻在离婚时,发生了争议的房产是婚前父母赠予的,且未进行公证过户,因此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引起了争议。法院最终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公平分割。
另外,还有一起案件中,一对夫妻在离婚时,发生了争议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购买的,但是房产证上只有妻子的名字,因此丈夫认为该房产属于妻子个人财产,无需分割。法院最终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公平分割。
五、结论
在深圳市,房产赠与需要进行登记,只有登记后的房产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公平分割,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有类似问题的人士,寻求法律援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房产赠与和共同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对于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我们更需要珍惜和尊重,避免因为财产纷争而破坏亲情。在深圳,如果您需要帮助解决类似的问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深圳房产律师需要强调的是,法律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更加了解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出现类似纠纷,我们应该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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