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一直以来都很火热,房开商想要多售卖出自己的房子,就时刻抓住机会宣传自己,比如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电视广告播放,还有一种是做海报,张贴在各个热闹的街头巷尾,那房开商的广告都是正确的信息吗,具有法律效应吗,广告与合同不一致又该怎么办,深圳房地产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故意夸大、歪曲或隐瞒事实,以达到误导消费者的目的。虚假宣传不仅会误导消费者,还会损害其他开发商的利益,甚至会引起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
虚假宣传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虚假的广告或者其他欺诈手段欺骗消费者。
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应当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夸大宣传、歪曲事实、隐瞒真相。如果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误导宣传
误导宣传是指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使用虚假、夸大或者不准确的语言、图片等手段,以达到误导消费者的目的。误导宣传不仅会误导消费者,还会损害其他开发商的利益,甚至会引起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
误导宣传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虚假的广告或者其他欺诈手段欺骗消费者。
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应当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者不准确的语言、图片等手段,以达到误导消费者的目的。如果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存在误导宣传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侵犯他人权益
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他人的名誉、肖像、作品等,未经授权就进行宣传,会侵犯他人的权益。侵犯他人权益不仅会引起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还会导致法律纠纷,给开发商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侵犯他人权益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著作权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肖像、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应当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得使用他人的名誉、肖像、作品等,未经授权就进行宣传。如果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和其他开发商的权益,不得存在虚假宣传、误导宣传、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如果开发商存在违法行为,消费者和其他开发商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家阅读到这里相信已经对上述的相关规定已经有所了解,其实问题本身是很简单的,相信你对此已有基本的认识,如果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述或者其他的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深圳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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