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的重要财产,总是会产生各种纠纷,尤其是在继承权上面,兄弟姐妹多的话,这都是不可避免的话题,近日深圳房产律师代理的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顺利结案,帮助我们的委托人张女士顺利继承了父母留下的房产。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案件经过。
案件详情
张女士的父母一共有五个孩子,张女士在家里排行老三。 当他们的父母还活着的时候,曾经立下了两份遗嘱,证明他们拥有的一处房产属于张女士。而且这个遗嘱是当着所有兄弟姐妹的面前立下的,当时也得到了大家的一直同意,可谁知道,在父母去世以后,张女士找到了其他想要将财产转移到她名下的兄弟姐妹,不幸遭到了拒绝。张女士刚开始没有想打官司,在与兄弟姐妹几次谈判失败后,张女士选择向深圳房产律师寻求帮助,用法律的武器,取回自己应有的那份遗产。
深圳房产律师接到张女士的案件后,迅速整理了整个案件材料。 张女士的父母遗嘱中提到的房子是她父亲公寓的福利院,由于父母没钱买,张女士自费购买。 在购买房产之前,张女士的父母召集所有家庭成员开会,明确表示房产将留给张女士,并在同一天签署了两份遗嘱。
张女士的兄弟姐妹辩称,上述两份协议既不符合代理遗嘱的形式要件,也不符合分产协议,应认定无效。作为法定继承人,张女士不同意继承涉案房屋。张女士提交的协议书不是离职协议书。分居协议应由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第二,这份协议只有两个死者签署。
对此,深圳房产律师搜集了张女士当初国家资助学生父母对于购房的银行进行流水可以证明,并主张,张女士与二被继承人以签订合作协议的书房是,以张女士出资企业购买涉案房屋为条件,将房屋遗赠给原告,该行为发展并不存在违反我国法律制度规定,在张女士履行社会义务的情况下,亦应享受学习相关的权利。法院作为认定,两份协议书均由张大哥书写而成,虽由张女士和二位被继承人分别代表签字,但协议书的内容基本一致,故法院对该协议的真实性方面予以分析确认。法院以及最终结果判定,涉案房屋由张女士继承。
深圳房产律师提醒,如果是作为孩子想为自己的为父母投资买房,最好是可以写一份书面协议,对房子的所有权做出具体明确的协议。否则一旦发生房产纠纷,由于实际购房者的子女没有相应的证据,通常会被视为礼物或贷款给父母,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如果您遇到此类纠纷而无法自行协商,最好找一家专业的婚姻和家庭律师事务所,让专业的家庭律师确保您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深圳房产律师全程为您服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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