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迁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拆迁。深圳市知名拆迁案律师获悉经审查,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拆迁。
1.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依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应当从申请程序、事实、法律等方面进行审查。申请执行合法、材料齐全的,应当及时立案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发出通知,规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当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执行结果。
二、强制拆迁注意事项。
1.首先警告和说服。在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仍应当说服被拆迁户,解释真相,解释利益,尽可能促进被拆迁户权衡得失,改变思想,主动拆除房屋。如果真的没有意义,那么强制拆除。
2.全面保存证据。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迁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房屋强制拆迁前,应当要求公证人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进行记录、拍照、记录、登记,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以防发生纠纷,以备将来参考。
3.妥善保管财产。深圳市知名拆迁案律师讲拆迁房屋时,必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到场,逐一清点登记被拆迁户财产,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人员签字,交给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人拒绝接受,可以集中统一保管或存放,不得损坏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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