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16年12月8日。孕妇何**进入佛山**人民医院分娩,分娩期间一直在医院检查,产前检查记录正确,胎儿营养良好,身体状况良好,但随后孕妇出现先兆分娩,2016年12月9日17时46分,医院麻醉应用不当,即使剖宫产,违反如实告知家庭情况和医疗措施的法律义务,导致严重窒息、休克,最终导致新生儿死亡。
判决结果
接受委托后,我立即与客户了解了案件的全部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封存了病历。然后收集相关医疗管理规定,认真研究病历中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文件后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参加评估机构组织的听证会后申请医疗损害评估。最后,评估机构最终出具了司法评估证书,认定医院存在50%的过错。本案由一审法院支持当事人的部分诉讼请求。二审被告上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最终维持一审原判,医院赔偿原告51万元。
争议焦点。
医院有过错吗?过错率是多少?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点评
建议当事人在发生人身伤害纠纷后,应当注意保留案件发生时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往往能够快速准确地把握案件争议的焦点,从而收集有利的证据,为当事人争取理想的结果。同时,人身伤害责任纠纷案件事实复杂,取证难度较大。调解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好方法。通过努力促进双方快速达到委托目的,快速结案,达到当事人满意的效果,避免执行程序,最大限度地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为当事人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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