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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诈骗罪律师说好友群中抢红包赚提成是否涉嫌犯罪?

时间:2022-01-21 15:27 点击: 关键词:深圳诈骗罪律师,抢红包

    日前,椒江区检察院对其涉嫌诈骗罪立案。以曾某为首的团伙对此提起公诉。就是在群里抢红包,是不是违法犯罪了?”深圳诈骗罪律师为您解读红包骗局。

 

        案件情况

  去年年底,曾某甲被他表弟曾某某拉到一群抢红包。内部发红包会注明保证金、服务费等,群里一有红包一发,我们就抢了。曾对曾某甲说,“抢了红包就把钱交给我,可以得到5%的提成。

 

  为顾客提供美妆上门服务,有意添加朋友。3月15日晚,小张在台州市椒江区某酒店入住,收到这条暗示QQ好友申请。他立刻心生歪念,加上对方好友,并表示要提供特别的按摩服务。小张被拉进了支付宝群里,对方叫小张先在群里发个个人安全保证金3000元。拿到红包之后,小张就被赶出了队伍。

 

  原以为耐心等待可以享受服务,等来的却是另一条信息,对方表示没有备注不行,需要在群里重发,并将之前的红包退回给他。小张心惊胆战又在“财神,自然”的微信群发了15个200元的红包,红包一经发出就立即被人领走。领开后,小张又被踢出群聊,此时他才恍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原本,领小张红包的是曾某某等人。2020-2021年2月,被告人曾某某纠集被告人曾某甲、何某某、有20多人组成了“抢红包”团伙,并提前进入支付宝,微信群,被实施诈骗的人在网上以提供上门性服务为由诱骗受害人按位入群,以预付服务费,隐私担保费,医疗押金、红包备注错记、退款激活金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发红包,这群“抢红包”通过点收红包的方式将赃款转到上线诈骗团伙(另案处理,已被刑拘),并从中获利。

 

  这类抢红包的方法操作简单,赢利快。”曾某甲,李某某等人,就是曾某某发展的“抢红包”。曾告知其抢红包规则,即在群内不断添加好友,不说话,屏蔽朋友圈隐私,抢到的红包转到他手中,由他自己来分配。此外,他们各自也可以发展下线,加入到团队中,但必须对自己的下线负责。

                                                                                         深圳诈骗罪律师说好友群中抢红包赚提成是否涉嫌犯罪?

 

  那曾某某是如何“入坑”的?本来,以前曾某某经过其前期培训,被拉进了二三十人的微信抢红包群,群内的人只负责抢红包再转给上线,获取提成。由于红包都备注了“小姑娘”“套餐费”“保证金”等等,曾某某知道发红包的人是想要上门卖淫服务,而群内都是抢红包而非卖淫的人,显然,这是诈骗的一部分。

 

  你知道抢红包的这部分是违法犯罪的吗?您曾想过如果是普通招妓为什么还可以分一杯羹?”承办检察官质问下线之一的李某某。我其实暗暗猜这钱不干净,因为有的人会在群里骂骗子,但是当时就抱着侥幸心理,只管抢红包,也没有想得太多。

 

        案件审理

  1月1日,被告人曾某某、何某某、李某某等11人涉嫌诈骗罪,移送台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人在审案过程中发现,有些受害人因嫖娼受骗,选择不报案或不积极配合调查,这对办案工作提出了挑战。通过手机数据逐步恢复,微信、支付宝流水转账,以及受害人详尽的陈述,检察官抽丝剥茧,完善证据链,最后查明真相。

 

  经过审查,被告人曾某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编造事实,利用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69.7万多元、非法收入13.4万余元、何某某涉案金额117万余元,涉案金额达七十七万一千多元,曾某甲涉案金额八十八万一千零九十八点一十五万元,情节严重,余下的涉案金额分别为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均为数额巨大。日前,椒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曾某某为首的“抢红包”团伙提起公诉。

       

            法官提醒

  亲戚朋友之间建群发红包,抢红包,是一种娱乐互动。不过“别有用心”的建群、入群,在意识到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参与抢红包或协助红包转账,则构成犯罪。伴随着反诈宣传工作的深入,人们对电信网络诈骗已有了一定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但是相对而言,新型诈骗层出不穷,电信网络诈骗的话术、套路也进行了“升级”,令人防不胜防。有的抱着没有直接参与“骗人环节”的侥幸心态,或者提供转帐账户,或者帮助网上转账,或者帮线下提款。一定要记住,类似行为有可能是他人犯罪的帮助者,或者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洗钱等犯罪。

 

  面临着有偿提供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账号,以及有价证券转账等有价证券,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应该有侥幸心理,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爪牙”。深圳诈骗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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