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深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华荣(深圳)律师事务所 ,在深圳、广州、上海等地设有分部,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专业领域均有专家级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4年来,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解决各类疑难纠纷案件上万起,其中不乏国内重大案件,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电话: 400-9969-211 微信: 12871...

律师团队

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团队

深圳律师咨询

开庭辩护

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所荣誉

深圳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所环境

深圳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辩护诉讼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相关推荐

深圳南山区律师

主页 > 辩护诉讼 > 南山区律师 >

深圳南山律师讲解故意杀人、抢劫和毒品犯罪案件基本证据及其规格

时间:2022-07-15 11:53 点击: 关键词:深圳南山律师,基本证据

  有句法谚说的好:“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这句话强调的就是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就是证据。离开证据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谈不上用刑罚惩罚犯罪,也就无刑事诉讼可言。因此,深圳南山律师来探讨一个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刑事侦查阶段基本证据及其规格的意见。

深圳南山律师讲解故意杀人、抢劫和毒品犯罪案件基本证据及其规格

  一、为规范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强化侦查、检察和审判工作的质量意识,确保重大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和毒品犯罪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质量标准,结合本市刑事司法的实践经验和具体情况制定本意见。

  二、本意见所称“重大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和毒品犯罪案件”,是指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论罪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三、重大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和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证据及规格。

   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的基本证据及规格

   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应当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署名出具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印章。户籍证明应当附有被证明人免冠相片。户籍证明未附被证明人相片的,

   侦查机关应当收集制作犯罪嫌疑人亲属或其者他熟悉犯罪嫌疑人者辨认犯罪嫌疑人相片的证言笔录。

深圳南山律师讲解故意杀人、抢劫和毒品犯罪案件基本证据及其规格

   犯罪嫌疑人户籍证明显示其作案时年龄在20周岁(含20周岁)以下的,侦查机关应当同时收集该犯罪嫌疑人的医院出生证明。无医院出生证明或者非医院接生的,应当搜集该犯罪嫌疑人父母和兄弟姐妹之户籍证明、犯罪嫌疑人出生时接生人和犯罪嫌疑人父母及犯罪嫌疑人户籍地居(村)委会干部就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问题所做的陈述笔录、犯罪嫌疑人原就读学校提供的犯罪嫌疑人入学登记表等其他证据材料。“户籍证明”或“其他证据材料”无法取得的,侦查人员应当制作《工作情况记录》说明经过和原因。

   《工作情况记录》应当由两名以上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个人署名制作,侦查、检察人员制作的《工作情况记录》应当加盖所在部门印章。本意见下文涉及之《工作情况记录》均应按此要求制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户籍证明提出异议,声称自己作案时实际年龄不满14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也应按前述规定收集“其他证据材料”。审判机关发现被告人作案时实际年龄是否已满14周岁或18周岁有疑问的,可以会同检察机关按前述规定收集“其他证据材料”。“其他证据材料”无法取得的,应当制作《工作情况记录》。

   “户籍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不足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时是否年满14周岁或18周岁的,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骨龄鉴定。

深圳南山律师讲解故意杀人、抢劫和毒品犯罪案件基本证据及其规格

  以上就是深圳南山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在网上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帮您排忧解难!


深圳南山律师讲解故意杀人、抢劫和毒品犯罪案件基本证据及其规格 http://www.shenzhencefa.com/ns/1521.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