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21号,一段内容是《一名女子在摄像取证过程中被一男子家暴》的视频,在微博、微信群中传播,引发了网络热议。录像中,一名身着白短袖红短裤的女人正架着摄像机,旁边还站着一、两岁的小孩。正在女子调校摄像设备时,她身后房间内突然出现一名身穿短裤的男子踢脚。在此过程中,男子不顾孩子在旁边大哭,多次殴打该女子,时间长达40多秒。这段视频引起了网友的热议,随后有网友称该视频疑似使用潮汕方言。
昨日下午,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今晨,一则家暴视频在微博上传播,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录像带上,一名男子对一名女子拳打脚踢,身旁一小孩受惊,哭闹不止,女子有潮汕口音。湛江警方官方微博@平安汕头@平安潮南接报后高度是该视频,迅速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经过查,视频中的被殴打妇女和施暴男子的户籍地都在汕头市,但是两人已经多有时间外出工作。经过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视频的发生地点是广东江门市鹤山市,目前,施暴的男子已被当地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据介绍,21日晚,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019年5月17日14时许,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019年5月17日,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经抢救无效死亡,广东警方已介入调查。接到报告后,共和国警局迅速报警。经过民警初步了解:姚某(女)17日凌晨与陈某文(男,43岁,广东汕头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其间,陈某文对姚某实施殴打。警察立刻把陈某文叫到派出所调查。法医学检验显示,姚某受伤后为轻伤程度。经过审问,嫌疑人陈某文对其故意伤害妻子姚某的罪行供认。
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已于5月18日被我局刑事拘留。伤员姚某在家属陪同下进行治疗。这个案子还在进一步审理。
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分析
家庭暴力是犯罪吗
回答是肯定的。不只是犯罪,还有犯罪。比如,我国刑法规定了虐待罪、故意杀人罪等,如果家庭暴力符合上述罪行之一的构成要件,就可以依照刑法对其进行处罚,使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的救助。
《婚姻法》第43条规定,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时,受害者有权提出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所在单位应当进行劝阻和调解。
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45条对重婚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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