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一般是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关于婚前财产继承权是如何继承的的问题,下面深圳婚姻继承律师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以及怎么继承权
配偶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配偶的个人财产。死后继承作为其个人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等级: 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个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个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本法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和受抚养继子女。就本法而言,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相互依赖的继父母。为本法的目的,兄弟姐妹应包括父母相同的兄弟姐妹、父母相同的同父异母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以及有受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发展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律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明确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企业财产为双方共有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进行婚前财产属夫妻关系之一方所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如下: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文注意:此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大部分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婚前财产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财产归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权,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在继承婚前财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判断是否可以属于自己婚前财产的关键问题在于财产权的取得一定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没有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市场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研究属于婚前个人信息财产。比如对于婚前夫妻一方能够接受我们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需要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发展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 配偶一方婚前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指出: “夫妻一方婚前拥有的财产,在结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和管理,八年后有较高价值的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四年后有较高价值的生活资料,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该解释规定,婚前财产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经营一定时间后,可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婚后共同收入制度的原则,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涉嫌超出司法解释的管辖范围。修改后的婚姻法没有沿用这一司法实践,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婚前财产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配偶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变为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于以往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存在冲突,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应当占上风。
3.婚前个人信息财产在婚后共同学习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可以要求以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产抵偿的,不予社会支持。
综上所述,我国的财产继承方式只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优先,但如果被继承人不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 一方婚前的财产按死亡后继承的规则分割。如果还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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