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留下了一大笔财产,刘太太要求按法律分割财产,于是老徐的三个孩子也被起诉。然而,在法庭上,被告却拿出了一份署名为老徐和刘女士的承诺。最后,松江法院法官确认该证据属实,依法将该财产进行了分割。以下是深圳离婚律师在此详细介绍。
案情
老许夫妇二人为再婚夫妇,二人无子女,老徐与前妻育有二子一女。老人去世后,名下有一处房产及部分存款等,房产登记在老徐及其小女儿的名下。刘少奇控告老徐名下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三位被告尽管原则上同意依法继承,但同时出示了三份署名为老徐和刘女士的承诺书副本,声称父亲生前对房产和金钱有过处理意见;老徐与刘女士约定双方经济独立,因此有关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个承诺副本中,第三个副本的原件由老徐生前公司保存在个人档案中,因此,原被告均认可其真实性。而且对于一人,二人的承诺书,小女儿的陈述复印件是由原告亲自交给她的,现在原件还在刘女士处。但是原告表示,他们并没有写出这样的承诺书,也不认同两个承诺的真实性。
判决
对案件质量有直接影响的证据,法官可以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理性良知进行自由判断,并最终确定其合法性。原因包括:
一、签署承诺书的双方是老徐、刘女士,根据常理原件应由当事人保管,因此被告不能提供原件是客观不能。
二、老徐、刘女士是再婚的,双方都是已成年的子女。签订类似的财产协议,是当今再婚夫妇的惯例,以避免将来子女争夺财产。
三、承诺书约定双方经济独立,而如今原告无证据证明双方有经济纠纷,可见承诺书反映了双方客观的经济状况,更证实了承诺书的真实性。
原被告均认可第三方承诺书的真实性,并已部分履行。
鉴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被告的陈述符合客观情况和逻辑,因此确认承诺书系当事人真实意思,内容合法,有约束力。
评析
是否需要提交原件?
《民事诉讼程序法》规定,应提交原件。实物证明应提交原始材料。如递交正本或原始材料有困难,可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新近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了"确有困难",其中包括"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下,以合法通知提交为由拒绝提交的。“对此种情况,法院应结合其他证据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审查判定书证复制品等是否为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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