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婚姻律师办理的大量离婚案件中,一开始,当事人最关心的是财产的分割、问题,最大的一部分财产是如何分割的。的确,目前的住房,它不仅是一个生活的问题,也是最好的投资保障。下面,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办案的实际经验,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
一、公房和私房的区别
夫妻如果离婚,要想分割房产,第一点你要搞明白,你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是租赁房,每个月交给物业公司少量租金的使用权房,没有产权。私房分为城市有产权的私有房屋和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城市土地上的私有房屋有产权证,可以自由交易和买卖,农村宅基地房屋不能自由交易,不能买卖。
公房是租赁房,使用权房,公房的承租权如果是婚前一方能够取得,那么企业另一方离婚的时候我们不能通过承租,可以提高居住。
如果私房有产权证,则是婚后取得,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竞价分割,或法院拍卖。
农村宅基地法院可以决定哪些房屋归谁所有。
二、婚前取得一个房屋和婚前取得一些房屋的区别
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也总是属于个人所有,不会因为过了几年就改变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是在夫妻登记结婚后购买的,则房屋是父亲的共同财产,无论是以配偶一方的名义登记的,还是以配偶双方的名义登记的。
但是,有一个例外。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父母或子女名下。夫妻离婚应该怎么分?
不动产实行登记社会主义,一产权登记管理为主,如果一个等级在父母名下,那么就属于中国父母的财产,如果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我们属于他们夫妻,子女教育共同发展所有,如果没有等级在成年子女名下,那么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的时候已经不能通过分割。
三、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进行购买的房屋,是否为共同管理财产?
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规定的解释》(<2)第十一条对《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有的财产”作出了相应的解释。 包括:(1)一方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收入;(2)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金。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一方的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婚前财产用于购买家具、房屋或者婚前财产投资所得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此可见,婚后另一方使用自己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中房地产的划分是非常复杂的,每个案件都是按不同的比例划分的,所以律师再次建议,如果离婚案件涉及房地产纠纷,最好由专业的离婚律师代理。深圳婚姻律师全程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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