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1992年,张女士和谭先生以夫妻名义同居。2004年,他们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婚后,谭先生整天无所事事。张女士努力工作,承担了家里所有的费用。此外,谭先生怀疑张女士与其他异性有暧昧关系。双方多次争吵甚至打架,张女士多次向警方求助,警方还出具了张女士求助的证据材料。不仅如此,谭先生还有吸毒和酗酒的坏习惯。
争议焦点
张女士和谭先生的关系破裂了吗?
张女士认为,谭先生的酗酒、吸毒、家庭暴力行为符合婚姻法的调解无效,并提供派出所证明和第三人证人证词作为证据证明关系破裂。
谭先生认为:谭先生和张先生关系很好,打架是因为张女士不回家过节,谭先生怀疑张女士有第三方;戒毒,谭先生喝酒,但也可以戒烟。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张女士和谭先生自由恋爱,长期恋爱登记结婚,有良好的情感基础。夫妻在婚姻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各种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只要双方相互信任,冷静理性的态度正确对待,及时沟通更多的理解,少怀疑和怀疑,相互支持和照顾,困难也可以克服,矛盾也可以解决。
谭先生在审判中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改过自新,表达了对张女士的爱。双方并非没有和解的可能,夫妻关系也没有完全破裂。法院不支持张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
深圳优秀离婚律师说法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调解离婚案件;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都有家庭暴力、吸毒、酗酒,法院会判决吗?
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吸毒、酗酒,法院不一定会判决,虽然从文本上看,家庭暴力、吸毒符合法律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但偶尔争吵不是法律家庭暴力,曾经有吸毒行为,但现在戒烟不符合法律规定,男人喝酒,但男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纠正。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考虑给双方一个冷静考虑的机会,并决定不允许离婚。深圳优秀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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