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认为不应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此向执行法院申请补正,执行法院应当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而不是提出执行异议案件进行审查,以不属于异议处理范畴为由驳回其请求。深圳企业法律顾问来讲讲有关的情况。
《峨边彝族自治县恒业商贸有限公司、江苏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溧阳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命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第83号,川之孚]法院一般认为,“《最高国家人民通过法院提出关于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信息的若干法律规定》(法释〔2013〕17号)第三条明确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学生组织我们认为不应当如何将其发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以向执行法院工作申请纠正。
本案超霸公司员工认为自己不应将其研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此向广州中院提出了一个纠正申请。广州中院应对其申请数据进行分析审查并作出处理能力决定,而不应当以执行异议案立案审查并以‘不属于异议处理技术范畴’为由作出异议裁定。”
杜永安与重庆朝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决》[粤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第100号,广东致富第100号]法院在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前应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穷尽一切问题可以通过使用的合法有效手段,符合《最高国家人民对于法院提出关于企业严格管理规范终结本次活动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试行)》【法〔2016〕373号】第一条的规定。
法院已经将申请通知了遗嘱执行人,但遗嘱执行人无法向遗嘱执行人提供任何财务线索。遗嘱执行人已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名单。法院依法限制遗嘱执行人张的法定代表人消费,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本法院认为,被执行死刑的人在本案中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据此,根据《人民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7)第一案
陈建强、浙江瑞士法郎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1执39号】因双方对于当事人之间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已通过执行工作完毕,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应将被执行人的有关数据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解除对其法定代表人的出境限制。
本院认为: 和解协议签订后,段超群于2015年11月3日代表被执行人向申请人转移执行款150万元。2015年11月4日,被告提供银行存款1509800元,供医院扣除。2015年11月10日,法院退还遗嘱执行人150、98万元,遗嘱执行人随后退还遗嘱执行人9800元。
2015年11月4日,法院就执行《海上法》发出第22-2号行政命令(2015年),以担保人潘兆麟的名义,检取被执行人提供的按揭物业,即 Meilan District XX 碧海路南明珠 a-5楼 a 5-5楼5-2室。(房产证号码为 HKYL360XXXXX)。
2015年11月10日,法院发布(2015)关于海事执法的第22-3号行政命令,解除海南沁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一海的出境限制。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法院就恢复海事执法发出行政决定(2015)第22-1号,将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从违反信托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深圳企业法律顾问认为,在执行过程中,通过银行查询制度,被执行人名下有4461、97元; 经财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调查,被执行人没有房地产登记信息; 经车辆管理部门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用于执行案件的车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被执行人在境外投资中没有权益。总之,被执行者的名字中没有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