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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司律师来讲讲债权人是否能同时对股东和公司提起诉讼

时间:2023-02-24 10:09 点击: 关键词:深圳市公司律师,公司诉讼

  执行法院应当对违约被执行人更正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进行审查,但是审查程序、法律依据和审查文件形式不同于执行异议的审查程序,不宜同时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和复议程序。复议申请人可以另行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救济。深圳企业法律顾问来讲讲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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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赛百诺吉、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关于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的执行裁定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鄂执复80号】。

  法院认为,“复议申请人提出的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的申请,属于异议案件审查范围的复议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市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更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如果理由不成立,则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决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法院应当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补正申请进行审查,但该事项审查的程序、法律依据、文书形式与执行行为异议审查不同,不宜在该异议复议程序中一并审查处理。复议申请人可以另行向执行法院申请补正救济。他在这个复议程序中就这个问题申请复议,我院不予支持。

  综上,复议申请人城开公司的复议理由本院均不予采纳。郑州中院(2017)豫01执异198号异议裁定适用相关法律、处理分析结果是否正确。但认为对被纳入社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不属于自己执行存在异议案件通过审查工作范围管理不当,在此基础上予以及时纠正。”

  笔者认为,在无公司法人格的情况下,控股股东的责任性质不能是“附加连带责任”,因为如果将这种连带责任理解为附加连带责任,控股股东有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先起诉公司,然后起诉控股股东,增加了债权人追偿债务的成本。

  在第二种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同时对控股股东和公司提起诉讼,不利于法院迅速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因此,股东附带连带责任违背了整个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主旨,不应被理解为附带连带责任,而应被理解为一般连带责任。

  公司的独立人格得到了不恰当地运用。公司独立人格掩盖了股东的违法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可以先要求公司承担,当公司不能承担时,可以要求股东承担,也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否认公司人格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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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尚洁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戈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豫执复122号】被执行人申请纠正被列入违约名单的,不得在执行异议程序中予以审查。被从不诚实人名单上除名的人提出的申请,由执行法院单独处理,不得复审。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更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更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如果理由不成立,则决定驳回。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决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被执行人在被列入失信名单时申请更正的,在执行异议程序中不予审查。芮志连申请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名,应由执行法院另案处理,不属于本案复议、审查范围。芮志连作为被执行人,有以其财产清偿债务的义务。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扣押其收入超过3000元的部分,并考虑其家庭状况。复议申请人主张执行法院扣押其工资超过3000元的部分,量刑过重,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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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企业法律顾问认为,瑞智联执行依据不能成立的复议理由不属于执行异议和复议程序审查范围,瑞智联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综上,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理由不能成立,其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应维持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11执一3号执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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