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原因,租赁纠纷更加显露出来,其中中介转租引起的租赁纠纷占很大比例,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些常见的租赁纠纷产生的方法,以便于大家更好地避免租赁风险。
一、因未签订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造成双方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纠纷。
二、中介人囤积居奇转租引起的纠纷。
承租人在中介手中租房子,和中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中介支付货款。
如果中介人诚信合法经营,问题实质上不是很大,但部分中介人是为了抢房,可以用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进行大肆扩张,或者是本来想通过“收多交少”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最后没有资金流动,企业“消失”,造成租户损失,房东处于被动地位。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未经承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由承租人转租给第三人。如果一方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条款讲得很清楚,只有经出租人同意或合同明文规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才能转租,否则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即要求清房。
一方承租房屋后再转租法律关系梳理:
出租方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
包租人和附属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
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次承租人在法律上并不享有占有房屋的法定占有权利,因此出租人有权要求次承租人支付租金或解除合同,而对次承租人的损失只能找到自己的合同方-承租人承担。
深圳房屋合同律师提醒
1.双方应签署一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核实双方身份信息,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权;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拥有转租权等,缩小争议范围。
2.对于承租人,尽量选择与房屋产权人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核实对方的产权信息,以免自己陷入对方无权擅自转租所造成的后顾之忧;对房东而言,最好是直接出租,通过委托第三方转租或准许转租,将导致实际占有房屋人身份不明,多重法律关系也会增加随后出现纠纷的可能性。
3.就付款方式而言,房主当然愿意多付钱,房客当然愿意多交一些,根据实际情况,按季支付可能是对双方较为公平合理的一种方式,对于按年付清.按月支付的,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深圳房屋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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