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还担保人怎么办?深圳债权债务律师为您回答。
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的责任应当根据担保人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担保人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一般担保人的,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2.如果是连带担保人,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担保人索赔。
偿还债权后,担保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主张追偿。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一般担保人,担保人只对债务人不能完全偿还债权的部分承担责任。债务人已清偿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未约定担保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
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
除下列情形之一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执行;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人连带责任担保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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