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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律师事务所一个房产纠纷案件,引起三种不同的看法

时间:2022-08-16 12:33 点击: 关键词:盐田区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

  房子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比较大的资产,正因如此,因为房产的纠纷明显较多,最近盐田区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房产纠纷案件,针对这个案件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我们一起来看看。

盐田区律师事务所一个房产纠纷案件,引起三种不同的看法

  [案情]:2001年12月31日,以被告胡某为业主的泸县某农贸市场与原告卢某签订《集资修筑某农贸市场周边联建房的合同书》。条约商定:甲方被告将其“二、三栋二单位二层一号,三室二厅二卫屋宇一套,以43400元的价额售与原告乙方。”、同时商定了付款进度和屋宇竣工托付日期。条约签订后,原告前后给付泸县某农贸市场业主胡某房款15000元。2003年10月屋宇完工后,被告马上原告的购房钥匙托付原告,原告即对屋宇装修后搬进寓居。此后,双方为交款事宜产生辩论,即被告称原告不交款、原告称被告不收款(附有证人证言)。被告于2003年11月8日向原告收回“期限按条约商定托付余款,不然解除条约”的书面通知;2004年元月6日原告再次通知被告“合同已解除,要求被告退款、退房并撤出屋内装修材料。”2005年6月、7月原告将该诉争房屋以原告名义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2006年1月原告即以停止侵权、恢复房屋原状、返还房屋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

  [分歧]:

  被告诉称,尽管两边曾签订联建房条约,但因原告守约拒不按商定执行付款责任,被书面关照原告已解除条约。此后,原告以诈骗手法获得了该房钥匙后,举行装修居住。但该房屋现已由原告以其个人名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属原告个人财产,因此,被告非法占有原告房屋财产,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益,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恢复房屋原状、返还房屋。

  原告辩称,原告占领该房因此两边的商品房联建条约(即以联建的体式格局举行商品房生意)为根底,是原告执行条约责任而合法占有,并不是擅自地非法占有。尽管被告违约将其房屋办事为自己的产权,但这并不影响被告因原告履行合同义务而合法占有的事实,因此,被告并未侵犯原告财产权益,故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的辩论核心在于,原告占领该诉争房屋是否合法即占有该房是否有合法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

  [盐田区律师事务所评析]:

  第一种看法觉得,应支撑被告的诉讼要求,讯断原告休止侵权,复原屋宇原状、返还屋宇。其理由是,尽管两边曾有商品房联建条约(本质为以联建的方式举行商品房生意),但原告在该条约执行中守约拒不执行付款义务,导致原告已通过通知的方式解除该联建房合同。况且在合同解除后,原告已通过合法途径将该房产权办事为自己名下,因此,原告本人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而被告是该房屋的非所有权人,其对该房的占有是明显的非法占有,故原告以其诉称理由诉请被告停止侵权,恢复房屋原状、返还房屋应予支持。

  第二种看法觉得,间接讯断采纳被告的诉讼要求。尽管被告以屋宇生意条约已解除为由,将原告所买屋宇办事为本人的产权,并以原告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但原告占领该房因此两边之间的生意合同为基础的,以原告履行合同义务而合法占有。虽然原告将其诉争房产权已办在自己名下,但其与该农贸市场业主系同一人,能够继续履行与被告的合同义务,为被告办理产权手续。因此,被告并未侵犯原告权益,且原告诉称的合同已解除并未审理确定,也不是本案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盐田区律师事务所一个房产纠纷案件,引起三种不同的看法

  第三种看法觉得,法官应行使释明权,告诉被告以条约胶葛告状,要求解除条约返还财富,不然讯断采纳被告的诉讼要求。该案中,虽被告以本人的名字办好了房地产证后,以原告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从外貌看来,似乎有点事理。实在否则,因两边诉争屋宇因此屋宇生意为根底,且原告占领该房也是在屋宇生意后,被告执行条约责任,而正当占领(依据商品房生意条约法律说明第十一条划定“对屋宇的转移占领,视为屋宇的托付应用,但当事人还有商定除外”。),并非非法占领。以来是该案法令瓜葛的性质应为屋宇生意条约纠纷,不是简单的侵权纠纷,据此,根据《证据规则》第三十五条关于“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及四川省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法院民事证据规则规定》的意见第七条规定“第一审程序中,经开庭审理,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当事人在十日内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不变更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规定,又据省高院关于规范民事诉讼举证、质证、认证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释明而未释明的,发回重审。因此,本案应由法官行使释明权,告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以合同纠纷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财产。否则,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盐田区律师事务所一个房产纠纷案件,引起三种不同的看法

  以上就是整个案件的经过以及不同的看法,如果您也遇到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寻求专业的律师团队,盐田区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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