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伤势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工伤事故可能导致工人残疾,导致工人残疾,需要进行残疾鉴定,那么医疗结束多久的残疾鉴定呢?深圳医疗律师为你解答。
一、残疾鉴定结束多久
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需要等到医疗结束,只要伤情稳定,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自理障碍分为三个层次:生活根本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复制或复制检查、检查报告等完整病历;
(3)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员工在治疗伤害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则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此,残疾鉴定不需要在医疗结束后申请。深圳医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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