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年轻女子王经过一家美容店门口。店员上前拉住王,在店里推广医疗美容项目,声称可以为顾客去除脸上的雀斑,并聘请专职医护人员进行操作。效果明显,无副作用。为了去除脸上的雀斑,王当场支付了2000元的治疗费用。作者用牙签药水去除了王脸上的几十个雀斑。第二天,王觉得脸上有灼热感,就去美容店理论,但店家说是美容后的正常反应,两天后自然会好起来。但一周后,王的脸不仅没有好转的趋势,伤口也开始溃烂流脓。去了很多地方就医后,伤口虽然愈合了,但脸上还是留下了十几个疤痕。整容不成反而毁容。王认为医疗美容失败是医疗事故,于是向法院起诉美容店赔偿。
法医鉴定
二次化学烧伤,继发感染,外观损伤明显。以后整容要花5万多元,整容后疤痕会减少,但不可能恢复原貌。
深圳医疗专业律师案例解读
不同的美容服务可以分为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两种。一般来说,生活美容给美容师带来的风险不是很大,医疗美容很可能会因为美容机构的过失而给美容师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因为手术等高风险的医疗手段。医疗美容手术造成的外观损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关键是谁给美容师做了美容手术。
如果美容师去正式医疗机构接受美容,不良后果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应按医疗事故处理。如果美容师去一般美容院接受美容,不良后果是一般侵权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王去美容院接受美容。虽然所谓的全职医务人员为她做了美容手术,但事实上,美容院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医疗机构,只能被视为一个普通的美容院。因此,本案属于一般侵权案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美容院应责令赔偿王的医疗费、交通费和未来的治疗费。此外,由于王的美容失败,她的外表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维权提示
整形手术应该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而不是因为美容机构工作人员看到广告后的冲动。手术前应签订手术协议,作为处理术后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美容机构在开展业务前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医生和护理人员必须具备医疗美容相关专业的医疗资格。一般来说,医疗美容服务中的过错行为对美容师的损害应属于医疗事故,受害者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索赔方法进行索赔。此外,作为美容服务的消费者,受害者还可以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支持的必要生活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商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侵权造成除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责令受害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深圳医疗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