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继承吗?如何继承?下面案例由深圳市继承纠纷律师前来解释:
一、案情简介
2018年,李女士的丈夫林先生死于事故。林先生和李女士共同购买了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盛美龙社区房屋,并全额支付了购房款。目前,该房屋已交付使用,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原因,尚未办理房地产证。
2019年,繁荣的房地产公司告诉林女士,她可以申请产权证书,但当林女士去申请时,她被告知,由于林先生已经去世,房子需要先完成继承程序才能申请产权证书。林先生和李女士再婚,林先生和前妻冯女士有一个儿子林小已经成年,李女士和前夫有一个女儿杜15岁,林父亲早年去世,林先生和母亲曹和继父陶一起生活,李女士去法院咨询,林先生的房子应该如何继承?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林先生去世,该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除,依法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林先生不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如何保证继承人的权利呢?
法院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林先生与繁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并已交付房价,完成房屋交付,此时林先生享有相应的合同权,即林先生的继承人可以享有房屋合同权的继承权。
由于房屋没有产权证书,在司法实践中继承所需的材料相对较多,一般来说,需要签订房屋销售合同、购买确认、购买发票,如果房屋办理抵押贷款,也需要房屋抵押贷款证书、房屋交付单等。
三、谁是林先生的遗产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内的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本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应当分配一半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权利的一半应分配给李女士,其余部分应进一步分为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林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和前妻的儿子小林没有住在一起,但小林有权继承自己的孩子关系。虽然林先生和李女士的女儿小杜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形成了血缘关系,小杜也享有继承权。此外,由于林先生和继父不到18岁,形成了赡养关系,林先生的母亲和继父也有继承权。最后,法院进行了调解。由于房子现在由李女士居住,李女士继承了房子的合同权,李女士需要支付其他继承人相应的折扣。深圳市继承纠纷律师了解到最后,李女士拿着调解书办理了财产登记,并取得了财产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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