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福利房是否可视为继承,取决于是否取得相关产权和具体协议。员工无权继承相关产权,有时需要考虑产权的性质。下面深圳继承律师为你解答。
单位福利分房继承的一些规定
1.员工直到死亡才购买福利分割的产权,而不是所有人。《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公共住房的租赁权不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公共住房不能是遗产。
2.由于不是遗产,职工在遗嘱中对福利分房的处罚也无效。职工死亡后,房屋承租人不会因遗嘱而转化为继承人的财产。
3.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依法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支持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以个人名义转让财产,无遗嘱的,依法继承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生活特殊困难、劳动能力不足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居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数。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不得分割或者减少。继承人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支持的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支持被继承人较多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相互理解、相互让步、和谐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财产未以个人名义转让的,只有与死者同居的使用权人在租赁期内继续租赁,但无权继承。由于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单位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权转让。深圳继承律师
深圳继承律师解析:继承税与遗产 | 揭秘深圳继承律师眼中法庭解决继 |
跨国财产的遗产评估与分配:深圳 | 事关遗产继承!深圳遗产律师:父 |
房屋继承过户如何办理手续?深圳 | 深圳继承律师解读父债子偿合理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