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的主体
夫妻双方都是婚姻关系的主体。提起离婚诉讼的深圳律师解释婚姻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这就是婚姻的自然意义。男性和女性之间的生理差异。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婚姻的自然属性。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关系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自然因素,人类社会就不可能有一段婚姻。
2.旨在共同生活。
所谓共同生活,是指生活在一起,成为同一家庭的一员,生活在同一个生活和消费社区。提起离婚诉讼的深圳律师一般来说,它还包括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和夫妻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爱。共同生活通常是共同的精神生活(相互的爱、精神的结合)、共同的性生活(肉的结合)和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家庭),这是对共同生活的总结。
3.具有公示性的夫妻身份。
夫妻身份的宣传是婚姻现象的意义。它要求双方都应该有一个开放的夫妻身份。婚姻概念的这个意义,包括两个方面。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出具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
第1050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一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一员。
1.因法律行为而终止婚姻关系。一般来说,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然而,离婚的基础一般是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例如双方的关系不和谐,一方有家庭暴力,另一方涉嫌吸毒和赌博等坏习惯,另一方被判处刑罚,然后与另一方同居或重婚,婚姻关系通过法律渠道终止。
2.因一方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如配偶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出具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审查证明材料,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符合婚姻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出具结婚证明;不符合婚姻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以上就是提起离婚诉讼的深圳律师对婚姻主体知识的总结,了解更多问题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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