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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华荣(深圳)律师事务所 ,在深圳、广州、上海等地设有分部,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专业领域均有专家级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4年来,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解决各类疑难纠纷案件上万起,其中不乏国内重大案件,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电话: 400-9969-211 微信: 1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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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诉讼律师讲解不同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全是干货!

时间:2022-08-09 09:38 点击: 关键词:深圳离婚诉讼律师,房产分割

  2016年3月1日将实行《物权法通过司法进行解释一》,其中《解释》明确相关规定要求离婚房产归谁,不能单看房产证上的名字,着重看法院的判决,以法院作为判决结果为准,优律师提醒您,遇到一些离婚房产经济纠纷,可以根据委托深圳离婚诉讼律师业务处理,以最大化地维护您的合法企业权益!

深圳离婚诉讼律师讲解不同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全是干货!

  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男女双方相爱,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但由于种种原因,仅以一方名义登记,在双方未分手的情况下,另一方想确定该财产的权利, 一直以来的规则和司法实践都是,房地产等房地产要注册,对方想争夺房地产就会很困难。 对于类似的司法“解释”问题,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购买协议等证据直接认定另一方是房屋共有人。

  此外,司法解释指出: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决定准予离婚,并裁定丈夫或妻子拥有的房屋属于一人,则该房屋的所有权自法院决定生效之日起不再由丈夫或妻子共同拥有,而是仅属于丈夫或妻子,即使该房屋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登记。”

  深圳离婚诉讼律师相关疑点解答:

  1.房本登记错误,权利人如何起诉

  在国内研究房价不菲的当下,房屋建筑信息管理登记错误会给买房人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甚至是巨大的财产经济损失。在司法社会实践中,政府部门将土地权属、房屋结构信息技术登记错误的情况时有可能发生,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权利人要先起诉相关企业行政监管部门,进行专业证书的变更后再向相关利害人主张发展实体权利,这容易让百姓生活陷入诉讼的烦恼。

  司法解释中对如何提起诉讼已作了明确的界定,由于房屋所有权上的纠纷,权利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此时法院应受理。 《物权法》司法解释明确了诉讼的类型,不仅有利于群众的起诉,而且与备案登记制度的改革相呼应,可以有效解决公众立案后审判部门内部的分工问题。 它从立法技术上保障了公权力的实现。

  2.买房子没有书上的名字怎么办

  为了表示对妇女的尊重,丈夫的家庭通常将妇女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即使丈夫支付了房屋费用。当夫妻相爱没有意外时,一旦出现问题到离婚的地步,房子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女方可以说自己的名字就在房子上,根据物权法的“公函”原则,房子应该有女方的份。

  然而,按照物权法司法解释,有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房屋信息真实权利归属的一方才是我们真正的房主,房子并不存在必然属于一个名字写在房本上的人。对房屋真实归属有异议的一方应保存好相关研究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资金主要来源等,一旦企业发生房屋归属纠纷,能拿出解决这些都是证据的一方就有学生可能出现成为一种真实的权利人。

  3.如何处理合法取得房屋的未完成房屋登记

  如果一个年轻人继承了家里的一所房子,而房子在他登记之前就被攻击和烧毁了,他应该怎么办?毕竟,他的名字不在房屋登记簿上。

深圳离婚诉讼律师讲解不同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全是干货!

  根据司法解释,只要物权的取得有法律依据,即使房屋登记尚未完成,权利人也可以请求保护其物权。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完善财产权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财产权和债权基本构成了现代经济学意义上的财产权,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是人格独立的前提。有了独立的人格,大众的创新创业意识会得到更大程度的激发,经济发展会更加繁荣,社会也会更加有活力和稳定。

  4.已购公房离婚的归属

  离婚的所有权购买了公共住房

  婚后一方无贷款购买公房

  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以一方名义进行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仍为夫妻共同共有企业财产,在离婚时应当根据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他们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人民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我们可以另行起诉以及解决这些房产市场分割技术问题。

  5.婚后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答: 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购买公共住房贷款,贷款双方共同偿还其住房贷款,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平分。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夫妻双方未能就房产权达成协议,法院将通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分别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6.婚前购买公房的一方无贷款

  解答:在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为一方对于个人信息财产,在离婚时无论我们是否能够取得房产证都不需要进行分析房产分割。

  7.一方婚前以贷款方式购买公房

  答: 以一方婚前贷款的名义购买公共住房,已婚夫妇在共同偿还贷款后,购买房屋为婚前一方所有,但共同偿还房屋部分和增值部分的婚后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婚后形成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如果在离婚时,他们还没有收到房产证,夫妻双方无法就房产权达成协议,法院就不适宜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并会通知当事人,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分别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8.“部分知识产权”公房的分割

  答:离婚时尚未收到房产证,或尚未取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且夫妻双方的财产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向法院上诉,法院不应决定房屋的所有权,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房屋的使用权。 当事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可以另行起诉法院解决房屋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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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夫妻两个人最大争议的就是房产,如果您现在正处于这样的苦恼中,不知道如何进行下一步,可以在网上咨询深圳离婚诉讼律师,让专业的律师为您出谋划策,保全最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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